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02/2025-0002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年03月07日 |
标 题: |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高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高政办函〔2025〕2 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07日 |
高政办函〔2025〕2号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高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
监督局”印章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及驻高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启用“高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
凡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需使用“高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
附件:印章样式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市司法局 5284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