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02/2025-0009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年08月15日 |
标 题: |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恢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等4个指挥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高政办函〔2025〕19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15日 |
高政办函〔2025〕19号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恢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等4个指挥部的
通 知
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及驻高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山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通知》(晋防减救办发〔2025〕18号)、晋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山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的通知>的函》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恢复市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4个指挥部,原指挥部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不变,切实在全市形成统一领导、专长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能够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处置。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高平市安委办 救援协调和事故调查股 0356—524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