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02/2026-0003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年09月10日 |
| 标 题: |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高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高政办函〔2026〕7 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9月10日 |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6年高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高政办函〔2026〕7 号
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直及驻高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晋政办发〔2026〕4号)等文件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高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时间要求,细化责任分工,依法依规履行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工作推进中如遇新情况,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晋政办发〔2026〕4号)有关规定,不断提升决策水平,推动重大行政决策高质量落实落地。
附件:2026年高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6年高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 录
|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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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平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 |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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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