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01/2022-00053 | 主题分类: | 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年04月26日 |
标 题: | 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平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国道208晋中长治界至晋城金村(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实施机构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高政函〔2022〕6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4月26日 |
高政函〔2022〕6号
高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高平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国道208晋中
长治界至晋城金村(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
改扩建工程项目实施机构的批复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明确国道208晋中长治界至晋城金村(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实施机构的请示》(高交字〔2020〕59号)收悉。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结合山西省公路局晋城分局相关请示意见,同意你局作为国道208晋中长治界至晋城金村 (长治司马至高平刘庄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项目前期及工程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你局要严格按照工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高平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