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01/2024-00028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年11月19日 |
标 题: | 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高平大黄梨” 转至高平市知识产权协会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高政函〔2024〕20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19日 |
高政函〔2024〕20号
高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高平大黄梨”
转至高平市知识产权协会的批复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将“高平大黄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转让至高平市知识产权协会的请示》(高市场监管发〔2024〕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高平大黄梨”由高平市寺庄镇便民服务中心转至高平市知识产权协会。你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做好商标转让的后续工作,确保商标使用和管理规范、有效。
特此批复。
高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