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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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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01/2025-0003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高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12日
标      题: 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12日

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2-12 发布机构: 高平市人民政府

高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划定了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4.5103平方公里。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晋城市高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示意图

   2.高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表


高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


政策咨询:高平市水务局 0356—5243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