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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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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01/2026-0000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高平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1月12日
标      题: 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高平山西金华阳煤炭洗选有限公司 “11·14”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发文字号: 高政函〔2025〕43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12日

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高平山西金华阳煤炭洗选有限公司 “11·14”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6-01-12 发布机构: 高平市人民政府

高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高平山西金华阳煤炭洗选有限公司

“11·14”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

批  复


高政函〔2025〕43号


市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高平山西金华阳煤炭洗选有限公司“11·14”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高应急字〔2025〕1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的有关规定,同意事故结案。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认定及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四、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请你局督促有关单位、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各项整改和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参与本事故调查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本批复决定,并将结果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高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高平市应急管理局 0356—524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