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01/2026-00013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6年05月19日 |
| 标 题: | 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高平市城乡供排污一体化西北部乡镇项目地块实施性详细规划》和《高平市马村镇MC-01、MC-02等地块实施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高政函〔2026〕13号 | 发布日期: | 2026年05月19日 |
高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高平市城乡供排污一体化西北部乡镇项目地块实施性详细规划》和
《高平市马村镇MC-01、MC-02等地块实施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高政函〔2026〕13号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对〈高平市城乡供排污一体化西北部乡镇项目地块实施性详细规划〉〈高平市马村镇MC-01、MC-02等地块实施性详细规划〉批复的请示》(高自然资〔2026〕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高平市城乡供排污一体化西北部乡镇项目地块实施性详细规划》和《高平市马村镇MC-01、MC-02等地块实施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详规”)。
二、详规是实施规划管理、核发许可的法定依据,要充分认识其法定地位,切实维护好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你局要牵头抓好规划的统筹实施,依法依规推动规划落地,及时完成规划成果的汇交备案,并将详规同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详规实施中如有变更和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高平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咨询:高平市自然资源局 0356—5222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