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十三五”规划总结暨“十四五”规划
“十三五”期间,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展:
一、“十三五”期间工作完成情况
(一)落实政策完善服务,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成效
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更积极就业政策,大力开拓就业岗位,组织各类线上线下就业招聘活动,积极提升对外劳务输出组织化、规模化水平,认真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激励政策。“十三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6433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545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五年来,共计安置青年就业见习岗位1731人,大学生公益性岗位1465人,“4050”下岗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386人;发放小额担保贴息贷款311户3093万元,我市飞翔创业孵化基地被评为全省10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我市派出的代表队在省级创业创新大赛中多次获得前三名。
(二)建档扩面提质增效,扎实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
根据省委“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安排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完成了全市32.9万劳动力的建档立卡任务,为构建“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促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精准对接、实现劳动者更高质量更稳定就业奠定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高起点推进职工技能提升、重点群体技能培训、招商引资劳动力储备、现代服务业技能人才、技术能手队伍等五大培训专项行动,高品质推动泫氏铸造以及高平陶艺、好手艺、小吃、家政等五大技能品牌创建。“十三五”期间,完成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培训32956人,创业培训2324人;我市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赵翠林的“高平绣活”项目成功申报为“2020年山西省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深化改革加强管理,进一步提升社保服务水平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入轨运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缴职能移交到税务部门。全面落实援企稳岗政策,降低社保费率,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以“标准化、信息化、便利化”建设为目标,积极推行“民生山西”APP便民新模式,初步实现了高频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截止2020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72761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274723人,失业保险参保33144人,工伤保险参保68452人,“社会保障卡”持卡43.6万。“十三五”期间连年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提高养老待遇,为城乡居民提高基础养老金,养老金保险待遇水平得到稳步提升,城镇化率达到54.58%。
(四)围绕大局创新机制,人才工作再上新台阶
制定了“两项人才新政”《实施细则》《公开引进高平籍专职教师和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等人才工作政策措施,引进医疗专业技术人员8人,引进专职教师55人。“十三五”期间,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212人,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24人,储备本科以上人才443人。建成了《高平市重点高校毕业生人才信息库》,统计入库达到了1401人。“十三五”期末,全市事业单位人才总量共计7122人,其中管理人员420人,专业技术人员6138人,工勤人员564人。其中有高级职称的494人,硕士研究生271人,和“十二五”期间相比人才队伍的总量、结构、层次均得到长足增长和优化。
(五)优化管理提升服务,人事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核准工作,共签订岗位聘用合同7200余人,占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的99.2%。优化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不再将论文作为评价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取消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取消职称评审中有关后取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干部参加了基本能力和专业能力的培训、考试和测评;组织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开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干部综合素质和基本能力得到新的提升;圆满完成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资福利调整、退休审批等人事管理工作。
(六)落实制度加强监管,积极构建和谐有序的劳动关系
组织开展了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等多项执法检查,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认真开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认真落实农民工工作“六项制度”,严格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实现了欠薪案件动态清零。落实政策化解风险,切实做好去产能企业职工转岗安置工作。妥善处理各种纠纷信访事件,依法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严格控制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七)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促进城镇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落实完善各项政策措施,适当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力度,引导国有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扩大劳动用工,积极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人才储备等就业援助行动。营造增加居民收入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优惠政策,在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小额贴息贷款、税费减免等方面提供有力服务和保障,努力提高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政策措施;落实提高养老保险金标准和低收入群体救助水平等政策措施,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扩大社保覆盖面,提升各项保障标准。认真做好收入统计工作。鼓励引导城镇居民转变观念积极理财,增加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财产性收入;向调查户宣传各项增收政策办法,采取对应的帮扶措施,让调查户如实填写各项收入,切实做到应统尽统。2020年底,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6373 元,年均增幅达到5%以上。
(八)瞄准靶心精准发力,大力推进培训就业和社保扶贫
积极推进技能扶贫工作,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现场咨询、励志教育、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充分激发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五年来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790人。二是扎实开展就业扶贫行动。以“扶贫车间”结对帮扶、落实转移就业优惠政策、实施贫困大学生就业援助、国有企业安置就业、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等为抓手,帮助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贫困劳动力全部实现就业。“十三五”期末,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3828人,其中省外就业329人,市外省内就业727人,市内就业2221人。三是过细做好社保扶贫工作。对筛选出建的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做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二、“十四五”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一)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受新冠疫情及全球经济下行、企业效益低迷、劳动者就业观念相对滞后等多重因素影响,就业基础仍不稳定,就业结构性矛盾日渐凸显,就业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二是受经济进入新常态、供给侧改革换挡特别是疫情冲击等综合因素影响,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后劲不足。三是社会保险费欠费较大,我市企业特别是煤炭企业拖欠社保费数额达7亿多元。四是受整体经济下行、煤炭价格波动以及一些工程项目资金支付情况复杂,劳动用工不够规范等多种因素影响,工资拖欠问题仍有发生,维护劳动者权益工作任重道远。这些问题需要在“十四五”期间,采取更加积极有为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解决。
(二)面临的主要挑战
一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随着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的下行风险和经济转型期的负面影响,“就业难”问题凸显;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需要差距较大;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难以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不同行业、群体间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等突出矛盾及新情况新问题,都迫切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增强适应性调整能力。二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适应以民生为本的社会建设任务艰巨。当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事业单位改革正在向前推进;社会管理难度加大,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部分重要领域的改革虽然取得突破,但配套措施有待完善;这一系列问题都迫切要求我们更加注重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加快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三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适应公共服务均等化任务艰巨。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滞后,人员编制不足、能力素质不高、基础设施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经费保障缺口较大,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迫切需要加强基础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三、“十四五”工作思路
“十四五”时期是确保全市转型综改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攻坚时期,也是确保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再创佳绩的战略机遇期。“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围绕“六新”部署,打造一流创新生态,实施技能富民战略,构建高质量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全市社会保障水平,具体为: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完善就业支持体系,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困难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健全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政策措施,加快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增强人才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提升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强化“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完善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制度,探索设置特设岗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的新路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促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创新体制机制,放活单位用人自主权,鼓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创新创业、兼职创新,畅通事业单位人员出入渠道,有效激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创新活力。
——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推动各类企业普遍与职工签订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劳务派遣用工的动态管理,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完善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综合治理机制,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积极推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庭及调解组织建设。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规范乡镇、办事处人社服务平台建设;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力度,着力构建广覆盖、全畅通、高效率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劳动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业务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健全完善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整合各项服务资源,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规范、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四、“十四五”期间主要预期目标任务
(一)充分扩大和稳定就业
“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就业人数达3万人以上,转移农村劳动力人数2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每年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争达到200户,3000万元左右。
(二)大力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十四五”末,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5万人(含离退休)、3.5万人、6.9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保持在27万人以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做到“即征即保”。
(三)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积极引进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在引进博士人才、领军人才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二是统筹推进各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力争达到12000人以上;三是全力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技能人才的30%,积极开展新录用员工技能培训和失业员工再就业培训。
(四)全面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一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二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从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劳动监察案件结案率达到98%;三是欠薪案件数、欠薪金额和涉及人数逐年下降,保持欠薪案件动态清零。
(五)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合理
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水平依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合理有序的增长。落实各项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政策措施,推进城镇居民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
五、“十四五”期间工作安排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劳动者充分就业
1.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优先目标,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加强经济发展规划与就业发展的协调,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指标,在产业结构、布局调整以及政府重大项目投资、招商引资时,把促进就业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评估体系,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经济转型与扩大就业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保障财政投入,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创业资金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工作经费。
2.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财政、金融、产业等政策的衔接,形成促进就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提高就业质量,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研究制定对灵活就业、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等新形态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落实好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岗位政策,积极预防和调控失业风险。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适时发布失业预警信息,努力防范和缓解失业问题可能带来的经济社会风险。
3.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深化改革,着力解决劳动者创业过程中融资难、税负重、门槛高等问题,建立创业贷款担保基金考评机制,实行贷款发放考核奖励办法。加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创业服务队伍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针对性创业服务,加强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实训。进一步提升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水平,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型的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积极开展创业大赛、创业项目推介等活动,培养树立创业典型,弘扬创业精神,培育企业家精神,营造宽容失败、勇于创业的社会氛围。
4.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一是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支持大学生到乡镇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完善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积极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二是坚持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和完善输出输入劳务对接机制,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实施转移就业脱贫,加大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力度。三是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最低生活保障等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就业。规范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研究制定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扶持政策期满后的援助办法。加强妇女、退役士兵、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5.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一是加快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打破城乡分割、地域分割和身份界限,完善普惠性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对所有劳动者的全覆盖。优化服务流程,实行统一服务标准。根据不同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精细化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建立健全接受就业服务、享受扶持政策人员实名数据库,实现对服务人员的动态管理。二是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立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有序、服务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扩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配合上级人社部门建立统一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形成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络和就业信息监测体系。三是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制定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规范、引导人才招聘、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培育和发展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培育人力资源服务品牌,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
6.加强劳务品牌建设。因地制宜打造一流劳务品牌,以劳务品牌转移输出推动就业,不断扩展劳输出渠道和空间,紧紧围绕铸造、煤化工、全域旅游等产业和市委、市政府的产业布局,充分把握和培育一批具有高平特色,促进劳动力就业稳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推进的劳务品牌,依托劳务品牌实现劳务输出推动就业。
(二)全力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全民享有社会保障
1.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保障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制;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引导城乡居民踊跃参保缴费、增加积累,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工作。严格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坚持“先保后征”原则,建立“谁征地、谁负责,谁用地、谁承担”的筹资机制和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预存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落实全省统一的工伤认、工伤保险经办流程和服务标准,逐步实现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做好工伤认定及待遇落实工作。
3.落实降费减负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压实工作责任,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按照国家、省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好企业历史欠费问题,切实减轻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着力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作用,积极稳定我市就业形势,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4.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完善基金运行内控监督体系,规范业务办理程序。健全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社保基金预决算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监督机构建设,健全监管手段,依托“金保工程”网络平台,建立完善数据齐全、规范统一的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体系,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3.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建立随工资增长、物价上升等因素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正常机制。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努力提高城乡老年居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健全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金正常调整机制,切实维护失业人员和受工伤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服务保障,大力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优化人才环境,完善体制机制。适应高平高质量转型发展需要,制定出台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和加快人才引进、培养的优惠政策及配套文件,为优秀人才的聚集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将人才引进工作与重大项目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重大项目为载体,拓宽人才引进空间,通过重大项目建设吸纳人才;深化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大型高新企业开展的战略合作,扶持行业企业人才培养基地、技术创新中心、研发中心等人才载体建设,搭建科研平台以集聚人才。认真落实晋城市“两项人才新政”及我市的《实施细则》,鼓励企业全职引进博士、硕士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向企业或个人兑现各项奖补资金,引导和激励企业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积极引进所需各类人才,共同营造引才留才用才良好氛围。
2.健全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体系,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坚持以德为先,重点考察职业道德,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分专业领域完善评价标准,以能力、业绩论英雄。减少人才评价束缚,为更多、更优的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平台和机会,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评审工作与我市转型发展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相融合。建立以同行专家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社会和业内认可,逐步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引导的人才评价机制,向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人员倾斜。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建设发展要求,不断壮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重点培育和引进我市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传统优势产业提升计划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和绩效工资奖励等机制的杠杆作用,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锻炼,努力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分布结构。加快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通过开设公共课程选修和名师(家)讲座等灵活多样的学习培训方式,为人才自主自学、随时随地学习提供条件。
3.持续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一是高起点推进五大培训专项行动。以产业创优为导向,积极指导企业开展岗前在岗、在线脱产、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无固定职业人员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围绕项目建设,开展焊工、电工、计算机应用、平面设计等技能培训,开发招商引资技能劳动力;围绕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业创新为导向,进一步加大旅游、营销、营养、保健、家政、电子商务等生产性、生活性、互联网+等现代服务业技能培训;围绕具有高平特色的陶器制作、刺绣编织、雕刻剪纸、烙艺贴画、民俗饰品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施技术能手培塑专项行动。二是高品质推动五大技能品牌创建。组织指导企业与中专、技校合作开展订单式培训,创建高平铸造业技能品牌;积极发掘“山西三宝”之首的高平珐华传统工艺,创建以珐华为代表的高平陶艺技能品牌;依托陈区凤林刺绣厂、三甲马良刺绣厂、永录玉轩剪纸、太行古灯合作社等手工艺企业,创建以“长平绣娘”为代表的高平好手艺技能品牌;开展以高平烧豆腐、东周馔面、寺庄猪蹄、文武肉丸、十大碗为代表的地方传统小吃制作技能培训,创建高平小吃技能品牌;积极开展家庭保洁、母婴护理、生活照料等家政服务技能培训,创建以月嫂等家政服务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技能品牌。三是落实培训政策措施,做到“应培尽培、愿培尽培”。持续开展普惠性培训,指导培训机构根据职业(工种)的培训标准和学时要求,制定线上培训实施方案,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模式。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大赛在培训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赛促培、以赛促训,鼓励支持部门、行业协会及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实现职业技能大赛品牌化、精细化、常态化。推进产教融合,供需对接,积极组织以劳务输出为目的的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广泛开展订单式、菜单式、项目制培训,最大限度提高劳动者的知识技能,促进劳务输出和知识技能输出,壮大劳务输出队伍,面向省外、海外市场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
(四)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升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1.着力推动增添经济发展新动力的改革。探索通过特设岗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的新路子。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提出的“有利于增添经济发展新动力的改革”和省、晋城市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精神,改革原有公开招聘模式,在继续面向“双一流”高校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的基础上,探索在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主系列中设置特设岗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的新路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
2.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最突出的位置,完善培训内容体系,通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专项培训,提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理想信念、职业道德、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养。
3.着力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放活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进一步发挥事业单位在科技创新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示范引导作用,鼓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切实破除制约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畅通事业单位人员出入渠道,有效激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创新活力。加强日常管理和年度报备,搞好跟踪服务,切实解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创新创业中的实际困难,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投身创新、发展实践提供人事政策保障。
(五)构建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不断提高人民收入水平
1.建立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2.多措并举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积极实施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夯实城乡居民增收基础。建立工资增长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工资性收入,改进和完善企业工资协商机制,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引导作用,保障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健全预防拖欠职工工资机制,坚决查处克扣拖欠工资的不法行为,保障职工收入的及时到位。落实民生保障政策,持续提高转移性收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扩大社保覆盖面,提升各项保障标准,进一步做好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推动我市居民增收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健全协调处置机制强化劳动监察执法检查,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巩固大中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全面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劳动用工数据库,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健全劳务派遣规定,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引导。完善企业裁员机制,规范企业规模裁员行为。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中,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切实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建立健全国有大中型企业、行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启动非公有制经济、行业商会(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加强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建立健全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急调解机制和仲裁特别程序,妥善处理欠薪、欠保、规模裁员、经济补偿金等引发的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完善调解仲裁组织保障体系,加大调解、仲裁培训力度。
3.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建设。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条例》的新要求及时完善细化执行措施,重点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分账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工资保证金等长效机制方面做细、做实、做到位。继续推进“无欠薪市县”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等关键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无欠薪市县”创建取得实效。用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和社会公布两个执法效果的放大器,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对欠薪违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真正形成不愿欠、不敢欠的良好氛围。
(七)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
1.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适度集中的原则,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强化公共就业、人力资源市场、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服务功能;加强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建设,强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异地就医结算等服务功能。
2.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服务、人事人才管理、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等领域标准的制修订,科学确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以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标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3.加强人社系统队伍建设。科学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严把人员“入口关”,通过公开招聘等形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充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分级分类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大规模开展系统干部培训,探索经办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本规划的实施,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宣传动员,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完善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和绩效考核机制。把规划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作为考核乡镇(办事处)各项任务目标的重要依据。各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规划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建立规划目标任务逐年分解制度,确保规划各项发展目标落到实处。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科技支撑和统计监测工作
建立理论研究、技术开发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推动科研创新,为事业发展提供系统科学的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撑。加强重点领域基础理论研究和重大政策研究,大力推广科研成果应用。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家库、资料库和基础数据库,建立数据分析系统和专家决策支持系统,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资源。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调查管理体制,建立常规调查、抽样调查、快速调查、统计监测等多元统计调查体系。建立统计数据采集应急体系,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实行动态统计监测,提高统计快速反应能力。搭建统计分析交流平台,完善统计分析和决策咨询机制。加快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数据库,尽快实现统计数据采集、汇总和分析自动化。
(三)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
积极争取市财政及乡镇(办事处)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正常投入和分担机制,形成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的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和晋城市财政的支持。财政预算中要优先安排就业和社保专项资金,加大对重大项目的投入力度,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理财模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介,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措,大力宣传实施规划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着力宣传规划落实过程中典型经验和先进事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六、拟列入“十四五”规划的重大项目及需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
项目名称:高平市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项目概述:积极推进“人人持证 技能社会”建设,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建设集教学、实训、住宿、餐饮为一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整合技工学校及其他职业培训机构,实现各培训机构及上下游之间部门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项目预算:预算经费约6000万元。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