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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区镇2026年度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 2026-07-03 发布机构: 陈区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辖区社会秩序、市场环境和群众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省、市关于行政检查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综合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辖区实际,制定本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包容审慎监管,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监管与服务并重,推动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持续提升执法效能与服务水平,为全镇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监管全覆盖。对辖区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实行清单管理,确保检查无盲区、无遗漏,做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二)执法全规范。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做到持证上岗、文明用语、依法办案,杜绝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

(三)风险零容忍。聚焦村镇建设、森林防火、文物消防、生态环保及乡村交通等问题领域,实行隐患排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实现动态清零。

三、检查范围与重点领域

结合本镇实际,重点对以下领域开展行政检查:

序号

检查事项名称

主要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内容

设定依据

牵头科室

配合科室(单位)

检查

频次

1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镇域内小微企业、加工点、烟花爆竹零售点、液化气配送点等。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与有效性、安全警示标识、应急预案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安监站

执法队

每年度不少于2次专项检查,重点时段加密检查

2

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现场巡查

镇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餐饮店等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持有情况、食品原料及包装制品保质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生产经营环境卫生、是否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

市场监管所

执法队

每年度不少于2次专项检查,重点时段加密检查

3

对消防安全的检查

镇域内住宅小区、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占用堵塞,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安监站

执法队

每年度不少于2次专项检查,重点时段加密检查

四、检查方式与要求

(一)方式多样。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日常巡查、联合检查、投诉举报核查等多种方式,确保监管全覆盖、无盲区。

(二)程序规范。实施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并表明身份,规范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经当事人核对后签字确认。

(三)柔性执法。落实轻微免罚清单,对初次违法、及时改正且无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以劝导、警示、责令改正等非强制手段为主,注重说理式执法。

(四)廉洁自律。不得接受当事人宴请、礼品礼金,严禁刁难、报复或选择性执法,坚持公正文明执法,维护队伍形象。

本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可根据上级要求、工作实际及辖区情况变化,适时调整。


陈区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