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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人民政府

高平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7-12-28

高平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 度 报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高平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通过“山西高平”(http://www.sxgaoping.gov.cn/)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高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高平市长平西街46号政府办公大楼315室);邮编:048400;电话:(0356)5221890;传真:(0356)5222948;电子邮箱:gpzfxxk@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高平市贯彻实施《条例》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高平市政府推进“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和高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的组织领导下,持续稳步开展,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规范操作流程,认真为社会公众查询、利用政府信息提供更及时、更有效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69条。其中,市直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21条,占72.7%;各乡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48条,占27.3%。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政府主动公开的8969条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67条,决策类信息195条,行政职权类信息1285条,其他类742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形式

  1、门户网站

  在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山西高平”页面上专门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模块,并根据需要设置了相关的信息公开栏目。市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市政府相关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申请的处理情况。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16743人次。

  2、高平新闻

  全年共刊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人事任免、政策解读、领导讲话等4384条,向市直各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和村(居委会)以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等免费赠阅78万份。

  3、市广播电视台

  全年共滚动播出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人事任免、政策解读、领导讲话等4423条。

  4、公众查阅点

  指定市行政审批中心、市档案馆为全市政府公开信息公众查阅场所,为公众提供各乡镇、市直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已汇集了24个单位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5、开设政务公开栏

  在市政府大楼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对全市职能部门单位工作进行集中公开,及时公布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以及各类公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有市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向住建局咨询我市第二期经济适用房报名时间及条件的问题。按照有关要求,市住建局及时在网上进行了受理,并与申请人进行了联系,给予了答复。

  四、咨询处理情况

  全年共接受市民咨询22615人次(件),其中现场咨询10252人次、电话咨询10352人次、网上咨询1879人次、市长信箱34件、市长热线98件,答复率均为100%。咨询内容主要涉及行政许可、工商登记、年检服务,住房建设和供水、供气、供暖、供电,家电汽车下乡、农机补贴政策、地震科普知识,物价稳定、税收征管,企业改革、民营经济,人事考试、残疾人保障、城市低保、医疗卫生、教育收费等方面。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2011年,市财政给予大力支持,保证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全年未收取任何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的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尽管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深化,主动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提高;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规范;三是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不平衡,考核评测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督促检查工作尚需加强。为此,今后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在公开质量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保密意识和大局意识,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在群众关心的社会民生问题上更加突出方便性和时效性。

  (二)在完善制度上取得新突破。积极借鉴吸收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先进经验和亮点做法,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再规范、再明确、再清晰,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切实落实依申请公开卷宗归档制度,努力使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三)在狠抓落实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充分利用绩效考评、实地检查、网上信息统计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抽查,特别是对部分进度相对缓慢和公开信息不完全的公开单位加大督促力度,在信息公开中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使政府信息公开真正成为一项日常化、规范化的工作。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