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gp.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地址:高平市长平西街46号市政府办公楼242室,电话0356-5221239,电子邮箱:gpzfxx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晋城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晋城市政务公开办的支持指导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晋城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标《山西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晋城市2021年政务公开考核方案》文件精神,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要点。一是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全市各单位每周至少更新一条动态类信息,及时更新政策类、财政预决算等信息;紧跟市乡换届及事业单位改革步伐,及时更新机构职能以及领导信息。二是拓展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围绕转型政策、计划规划、法治政府、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民生实事、建议提案等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义务教育、环境保护等26个试点领域以及疫情防控、计划生育、体育等5个新拓展领域,按要素分类推进信息公开。三是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进行多样化方式解读。2021年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全部进行了非文字解读,解读材料同政策文件同步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发布。2021年市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5048条,“高平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7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市各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全面实行“登记制”和“书面答复制”,有申请必登记、有申请必答复,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全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6件,均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持续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分类细化政务公开事项,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程序,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新增大数据中心读网程序,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真实;进一步规范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将文件公开审核与审签同步实施,优化流程,提升信息公开效率,全年发布市政府及政府办文件94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拓展政府网站公开平台。以市政府网站为依托规范搭建了15个乡镇、29个部门信息公开平台并集中展示,对各单位共性基础内容,统一格式进行规范设置;对有关单位个性内容,单独设置民生实事、建议提案、规划计划等公开栏目。按照省、晋城市部署要求,市政府网站新开设专栏16个;原有25个试点领域以及新增5个试点领域,按目录要素规范设置了子目录。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单独开设政务新媒体”工作要求,严禁私自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今日头条、快手等各类新媒体账号,定期不定期开展排查检查。全年关停政务新媒体26家,目前全市共有政务新媒体8家。三是创新政务公开渠道。我市首次创办市政府公报,刊登市政府文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季度经济数据等信息,并在市政府网站、“高平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2021年共制发高平市人民政府公报1期。持续提升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水平,制定政务公开专区运行管理制度,新设自助查询一体机1台,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导引上墙,定期更新公开专区信息,特别是我市政务公开专区和帮办代办专区人员合署办公,为群众及时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策咨询、帮办代办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召开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志红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强调;印发了《高平市落实晋城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高平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坚持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并重、现场考核与网上考核并行,从组织机构、内部流程、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回应关切、公开效果等方面对45家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政务公开考核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同时,我们高度重视平时监督提醒,定期通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及时提醒各单位做好信息更新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6 |
0 |
9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601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3812 | ||
行政强制 |
5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889.695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8 |
0 |
0 |
0 |
0 |
0 |
8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愿望,还存在着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高以及政策解读咨询回应效果不够好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强化培训指导。针对各单位存在对业务不熟的情况,按照集中培训、互动交流的办法,实现业务交流常态化,在业务互动中提升工作能力。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将督查考核作为重要抓手,综合运用通报、考核等措施,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提升工作实效。三是拓展公开内容。认真落实《条例》要求,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需求,不断扩大信息公开内容,把政府网站打造成权威信息发布、全面政策解读和及时回应关切的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晋城市部署要求,自2021年12月31日起,我市5234500热线将归并至晋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不再受理政策咨询及企业群众诉求。
高平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