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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财政局

高平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2-29 发布机构: 高平市财政局

高平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为统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基础。一是深化学习教育,提升法治素养。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辅导资料,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三会一课”等,多形式、各层级、全覆盖学习宣传贯彻。二是通过民法典普法、反诈宣传、禁毒宣传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依托工作群平台和宣传公告栏,发布普法宣传素材和典型案例,扩大宣传覆盖面和提高群众知晓率,提升宣传实效。三是转化学习成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和规范财政工作,严格落实《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定职责,健全财政制度体系,推动法治理念贯穿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动财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二)加强法治工作机制建设。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制度》,对于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引进、重点岗位人事安排和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全部实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不断提高决策行为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财会监督,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组建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及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强化监督职能,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聚焦财经纪律方面的九类重点问题加强整治,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持续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督检查,规范行业秩序,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三)加强法治基础建设和人才建设。一是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支撑作用,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有力保障专项工作的推进。二是梳理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把法治学习教育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培训必学、必训内容,开展《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宣传等,全体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认同度、运用度显著增强。三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本领。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网络培训学习,积极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把法治作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基石,以法治引领营商环境更优化。优化采购办事程序,简化资金拨付流程,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秩序。依托“政采云平台”,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痕迹化可控管理。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梳理规范权力清单。对权力责任清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规范工作。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助力法治市场创建。一方面,全面梳理,认真审查。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我局对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措施进行认真审查,并无发现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文件及措施。另一方面,维护公平竞争采购秩序,依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把控采购信息公开的时限和内容,简化采购预算执行程序,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机制、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负担,对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采取免收或降低缴纳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应及时退还,指导采购人和供应商依法履行采购合同,助力采购行为法治化、规范化。

(五)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为加快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化解持续加大的财政平衡压力,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坚决压缩行政开支,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一是突出预算编制精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预算编制继续实行有保有压的总体原则,进一步压减行政经费开支,积极保障重点工作,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需求。二是开展各类项目和资金的专项整治工作,如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借培训之名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等。

(六)树立阳光政务服务形象。一是深入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全面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率达到100%。对预决算公开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行为,依法依规通报。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主动、规范公开涉及本局业务范围内有关财政信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作用,打造“阳光财政”。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加强财政法治建设。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切实筑牢思想根基。党组将法治建设纳入财政发展规划和重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职责落到实处。二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的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规定自觉承担起对本单位法治建设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的职责,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具体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及时部署法治工作,研究法治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三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全年召开4次党组会、先后总结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普法工作、信访工作、保密工作等,围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坚决执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干部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的能力有所不足。二是法治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因业务工作专业性较强,法治宣传活动较为单一,以财政政策宣传为主。三是财政法治力量较为薄弱,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越来越高,法律专业人员配备有所不足。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法治财政建设的政治性,全面履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注重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财政建设全过程,统筹谋划、高位推进,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确保法治建设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加大法治经费保障力度,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对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等工作经费给予保障。

(二)锻造干部队伍,激活法治队伍。加强法治财政队伍建设,选好用好培养好具有法治思维的财政监管人才,促进法治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全面提升。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丰富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水平。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有效提升工作人员执法水平和执法素质。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调解中的积极作用。依托法治教育平台,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经常性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三)加强普法教育,汇聚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梳理制定《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行政执法中,注重将普法宣传贯彻于财政执法工作全过程,通过调查取证、征求意见、处理处罚等执法环节,向执法对象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规范执法力促广泛普法,不断增强从业人员法治意识,规范执业行为。结合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宪法和财经法律宣传活动。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减税降费、普惠金融、惠民惠企等热点问题,提升政策服务精准度,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四)夯实制度基础,筑牢法治建设。健全财政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完善财政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稳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严格规范重大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征求意见等程序,防控财政涉法涉诉风险,促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