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绩效评价工作,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我局组织预算单位开展了2023年度绩效自评价工作,截至目前完成审核项目1945个。
一是明确绩效自评范围。要求各预算部门(单位)对依据预算批复的2023年度项目绩效目标,重点围绕预算执行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
二是明确自评责任主体。按“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各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自评的责任主体,对所有项目支出均要开展自评。
三是明确绩效自评流程。各预算部门(单位)自评工作做到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在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四是注重评价结果应用。将自评结果作为预算编制、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参考,从而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