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可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其单位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意味着投标人单位存续期至少在六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关于“政府采购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规定。法律依据:同《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