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财政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科学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财政法治制度,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强化法治监督,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4年以来,局内组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2次,专题宣讲2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和年度普法计划的重点内容,推动全体财政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带头尊法守法,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作表率,把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基本功。加强对局内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会和汇报会,推动落实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相关任务,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局班子成员履行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职责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严格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法治体系建设,提升财政治理能力
建立健全高效工作机制,确保市政府、市司法局等单位转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的落实,维护法律制度的严肃性、统一性和权威性。对于上级传达的工作任务,建立专门的登记台账,详细记录任务来源、内容、要求和交办时间等信息。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并根据任务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进行分类处理,确保每项工作都能得到有序安排和及时跟进。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其他涉法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全面提升财政法治工作质量。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高平市财政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并于5月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通过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活动等形式提高了财政干部队伍的法律素养,提高了财政决策的质量;二是建立《财政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和股室干部学习宪法、党章、党的二十大法治新理念新论断、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论述;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通过我市开展的“行政执法大讲堂”这一平台,结合我局职能,领导登台宣讲了截至目前、“放管服”改革等专业法,经过宣讲,促使财政干部更加深入了解业务知识,日后在工作实操过程中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开展好财务管理工作。通过丰富多样的活动,使干部职工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学法氛围、维护宪法尊严,同时增强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为依法财政、依法理财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三)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落实责任
1.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证件年审和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对单位新申请人员一律实行专业法律培训考试。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处罚集体研究决定和备案制度,把握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确保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落实《山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规定配足配强工作力量,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3.贯彻落实“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结合权责清单和单位监管职能,对监管事项进行了全面认领和梳理编制工作,提升了监管能力和水平。
4.强化内外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对财政执法行为的监督。重视政务公开,将财政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认真贯彻落实,加强预决算信息、预算绩效、稳企业稳增长及民生保障等重点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5.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及时有效化解相关纠纷。2024年截至目前我局发生行政处罚案件4起、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2件。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创优营商环境
一是建立健全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二是在政府采购领域,加强对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在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中嵌入评价体系,用于记录和认定相关行为主体失信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主体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处罚,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网站公示。三是定期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和效益。四是积极主动落实国家和地方出台的各项财政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全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项目给予充足的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进而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优化,为优化营商环境筑牢坚实的财政支撑,助力市场主体蓬勃发展。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深入学习不够,学用结合仍有差距,比如在财政减收增支的压力下,对于如何加强财源建设、依法统筹盘活“三资”等方面的思考还有所不足;二是深入基层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财政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还有待提升,需通过及时更新汇总新法新规、案例宣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以及普法宣传。三是对如何把法治建设深度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思考不够,满足于完成法治建设的基本任务,对于如何立足财政工作,挖掘法治建设“亮点”的积极探索和思考不够。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统筹谋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能力水平,为更好地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法治支撑。
(一)加强政治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法治队伍。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党建带队伍、抓业务,全面提高新形势下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各种风险和矛盾的政治自觉。着眼于提升财政干部法律素养,利用好省、市、县各级培训,通过集中学习等方式提升政策法规研习能力,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理论基础和业务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治工作队伍。
(二)明确法治目标,推进健全依法行政长效机制。一是要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不动摇,严控一般性经费支出,兜牢“三保”底线,做到主次分明,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二是要不断强化制度保障,坚持科学决策,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编制流程,严把各类专项资金支出审批关口,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对财政政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签订、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等事项进行法律审核,规避财政事务法律风险。
(三)加强法治宣传,营造全民学法懂法氛围。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教机制、拓展宣教载体、丰富宣教形式,有效延伸普法广度,提升整体普法工作水平,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25年,市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财政力量提供法治保障。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八五”普法工作,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纲要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立足全局、着眼长远、补齐短板、开拓进取,推动新时代高平财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