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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财政局关于市人大七届第一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12-23 发布机构: 高平市财政局

高平市财政局

关于市人大七届第一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

答   复


高财行〔2021〕119号

尊敬的王万青代表:

  您好!您所提的“关于降低学校冬季供暖收费标准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就“划拨专项经费”方面的建议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

  为保障我市各学校冬季正常供暖,我市财政每年按上级相关政策已落实全市中小学生均85元取暖费的标准,2019年我市财政投入资金377.23万元,2020年投入资金380.88万元;

  在此基础上我市另外增加市直各学校冬季取暖费300万元,农村中小学冬季取暖费1200万元;

  上述经费已全额纳入预算,今后将会继续统筹财力,加大保障力度。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敬请反馈。

  此致

敬礼


高平市财政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