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财政局关于市人大七届一次会议
第122号建议的答复
高财社〔2021〕85号
尊敬的胡丽娜代表:
您好!您所提出的“关于推动设立高平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这一建议很切合实际,对推进我市退役军人事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意义重大。
二、关于对我市退役军人及优抚的财政投入需要说明的是:2015年以来,市财政逐年加大对市双拥、优抚、安置等工作的资金支持。2020年退役士兵安置拨付本级资金147万元,拨付抚恤优抚对象价格补贴本级资金106万元,其他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家属奖励本级资金8.9万元,义务兵优待本级补助资金1481万元,共计1742.9万元。对退役军人的关爱帮扶起到了有力的财政保障。
三、关于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设立高平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的建议,我们将建议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等相关单位协商提出方案,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按照关爱基金管理相关规定,在基金筹集方面给予财政支持。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
此致
敬礼
高平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