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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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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财政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 2019-08-28 发布机构: 高平市财政局

高平市财政局内设机构


市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管理政务公开、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培训教育等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的教育规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全市财政信息网络建设和网络安全工作。联系电话:5222586

(二)预算股

编制全市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并拟定县级对乡镇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承担县级对乡的转移支付工作;负责办理与晋城市年度财政决算;编制本级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市预算草案;承担本级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全市政府性基金的预算编制、批复、调整工作;办理本级预算追加事宜;负责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罚没票据管理工作;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的联络工作;承担与财政审计的相关工作。联系电话:5223511

(三)国库股

负责本级预算执行;负责编报全市财政收支旬、月报,分析反映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办理本级财政预算缴款、拨款和财政资金的测算及调度工作;负责协调人行国库、税务部门之间的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和汇总本级及全市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管理本级非税收入资金及其专户;负责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等;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负责拟订我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办法;承担与财政审计的相关工作。联系电话:5221224

(四)综合股

落实国家和省市普遍性清费、降费政策;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清单的公布工作等事宜;负责财政票据改革、购领、核销等工作;负责住房保障资金和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包括一事一议、美丽乡村、传统古村落、村集体经济等;承办津贴补贴相关事宜。联系电话:5224855

(五)行政政法股(文教股)

负责涉及行政、政法、文教等单位部门预算的编制、财政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审核批复年度决算;负责监督行政、政法、文教等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联系电话:5224729

(六)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预算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本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的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会同有关方面拟定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市社保基金月、季、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核、编制、汇总上报工作。联系电话:5224529

(七)纪检监督审计股

监督检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贯彻执行财政税收政策、法令、制度的情况;拟定全市财政监督检查办法和规定,协调财政监督检查与其他有关经济监督部门的工作关系,研究提出强化财政监督管理的建议和措施;对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截留、挪用、挤占、改变、骗取等财政资金的问题;监督局各业务股室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对财政内部各股室、各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组织对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每年度的税式支出测算和税源调查工作;负责重点企业所得税源调查工作,配合上级财政完成各项税收专题调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检查处理及违纪款的收缴入库工作;及时收集、听取服务对象的反馈意见,接收群众举报,协助相关部门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负责财政监督检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财政监督检查综合性报表的编制工作;协助、配合、参与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配合、参与局党组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财政系统廉政文化建设。联系电话:5224693

(八)企业统计评价股

负责掌握全市国有企业基本情况,编制国有企业月报和年终结算报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资产权属界定、登记、转让、报废工作,并拟定清产核资政策及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全市清产核资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报表、小额贷款贴息工作;负责对所分管的各项专项资金进行拨付,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审核批复所负责预算部门的工资编报,年度预算和决算工作;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联系电话:5221910

(九)农业股

承担农口部门(单位)预算编制及报送工作,负责监督农口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审核农口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贯彻落实财政支农政策,拟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联系电话:5221621

(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认真宣传、贯彻和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对政府采购实施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拟订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事宜,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事项进行备案管理,编报本级政府采购信息的统计报表,处理本级政府采购投诉事项;负责我市PPP的协调推广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PPP项目前期准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论证”工作及项目入库管理工作。联系电话:5220516

(十一)经济建设股

承担发改、交通、应急、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等事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联系电话:5224436

(十二)会计股

承担本市会计管理工作;贯彻宣传落实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负责对全市行政事业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联系电话:5224601

(十三)绩效评价股

拟订全市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机制,提出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任务和具体实施方案等事宜。联系电话:5222929

(十四)财政实物管理库

负责接受、保管、处置执法、执纪部门罚没物品,市财政负担经费的大型会议展览、典礼等一次性活动购置的国有资产,本级临时机构利用财政拨款购置的固定资产,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更新、更换和闲置的固定资产以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物品。联系电话:592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