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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公安局

拒不执行居家隔离疫情防控命令!严惩!

发布日期: 2022-01-12 发布机构: 高平市公安局

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平公安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

1月10日,高平市公安局寺庄派出所对辖区进行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武某(男,21岁)在执行居家隔离期间,未遵守居家隔离规定,擅自外出办事。该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寺庄派出所已依法对武某作出处罚。

1月2日,高平市公安局北城派出所、南城派出所、东城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四家快递公司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已依法分别对四家快递公司作出处罚。

1月4日、1月9日,高平市公安局南城派出所对辖区进行疫情防控检查时,发现五家酒店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南城派出所已依法对五家酒店作出处罚。

1月11日高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南城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两家快递公司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已依法对两家快递公司作出处罚。

高平公安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疫情防控直接关系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绝不能有丝毫放松。请大家务必要高度警惕、筑牢防线,积极支持配合全市的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故意阻挠的,根据其违法情节严重程度,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