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公安局
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概述
2019年,高平市公安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高平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高平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高平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暂行规定》、《高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提升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2019年,高平市公安局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局党委专门听取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中心)的工作汇报,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负责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群众咨询答复等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切实抓好信息把关和责任落实,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65 | 1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15 | 0 | 0 | |
行政强制 | 16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36620元 | -63440元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 | 14794456.39元 |
(一)我局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
1.新闻媒体
2019年,高平市公安局共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发稿300余篇(次)。其中,国家级媒体发稿3篇,省级媒体发稿41篇,晋城市级媒体110余篇,在高平电视台播出新闻20余条,播出《金盾》专栏48期,在各级网络报道120余篇。
2.警务微博、微信公众号、高平贴吧
2019年,高平市公安局的微信公众号“平安高平”、高平贴吧共发布各类信息、提示1000余条,其中“平安高平”微信公众号宣传280篇,被公安部采纳作品3条,被省厅采纳作品5条,被晋城市局采纳50条。
3.拓展公开渠道。按照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渠道,推动警民互动交流,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互动性。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兴网络互动平台,依托设在村庄社区的“警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第一时间发布治安动态、政策法规、便民信息、交通资讯等信息,提升信息的时效性。高平公安局的微信公众号“平安高平”、高平贴吧运行良好。特别是省公安厅推出的“一网通,一次办”平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人民群众增便利,推动更多公安业务在网上预约办理,我市的注册人数超6万人次,尽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推行效果明显。
(二)政策解读及舆情回应情况
2019年度,我局在新媒体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类案件预警等信息100余条,宣传相关法律知识100余次;在传统媒体山西法制报、太行日报、警方周刊等报纸发布各类信息50余条,同时,为有效预防电信诈骗犯罪发案的高发态势,我局积极推出了防范电信诈骗微信发布专栏,有力地宣传了相关法律知识。
2019年度,我局进一步规范了对涉警舆情的处置,未发生强烈的负面舆情。同时,确定专人回复晋城公安便民服务在线,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满意率100%。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财务公开
高平公安局预决算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向社会公开,将统计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报表和相关说明全部公开,对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也进行了公开。对本部门开展了真实性抽查,不存在虚列支出问题。
2.信息发布保密审查
高平市公安局信息发布严格实行保密审核制度,对于产生的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分类,根据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界定信息属性,严格审核程序。对涉及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对拟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反复审查,做到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监督;所有公开的信息一律与内部资料文件分开管理,对公开信息内容逐字筛选,确保不出现敏感词语,真正实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度,高平市公安局积极推进便民服务措施、户口护照办理、案件侦办情况、房屋租赁、车辆审核、交通违章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对各科室所队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力度,确保重点信息积极、准确、全面公开。
在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过程中,主要采取以下了措施:一是拓宽信息渠道,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加强业务指导,通过明确任务、集中培训、督导检查等方式对各科室所队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思想认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强化督查督办,通过网上督察、按期通报、领导督办等方式,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应公开的公安信息、统计数据等及时公开发布,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交办件,无因未按规定答复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19年,高平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公开重点不突出,工作制度不够完善、公开形式有待创新的具体问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要想解决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培训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其次要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热情。要通过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强化重点公开,在公开重点上下功夫。要明确公开的重点具体是什么,具体应该公开哪些重点工作,哪些重点工作需要公开到什么范围,将重点公开的细节工作做到实处,要让真正需要公开的重点工作得到公开应有的效果。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要围绕政务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形成便利实用、约束力强、群众满意的监督制约机制。
四是优化公开形式,在方便快捷上下功夫。清理、疏导、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渠道,避免走形式。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便捷性,集中财力和技术力量,重点优化我局微信公众平台、便民在线等公开平台,让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得公开信息。
高平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