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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05/2021-0003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高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01日
标      题: 高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增设二手车交易市场的通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1日

高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增设二手车交易市场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1-09-01 发布机构: 高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高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增设二手车交易市场的通告


根据《晋城市“十四五”期间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置规划》(晋市商市〔2020〕158号)文件精神,我市在“十四五”期间增设1个二手车交易市场。为严格按照“公开公正、择优选择”的原则,做好建设企业的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基础条件

1.申报企业经营地须是在我市范围内并办理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相关证件,有规范的名称、组织机构、固定场所和章程。

2.申报企业诚信经营,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3.申报企业项目用地具有稳定的土地关系。

4.建设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米,交易大厅面积不低于300平米,车辆展示销售区面积不低于5000平米。

5.项目建设选址符合二手车流通总体布局规划、交通便捷、辐射范围广。

二、申报时间

2021年9月3日-2021年9月13日

三、申报地点

高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平西街30号)202室

四、申报所需资料

1.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申请报告。

2.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申请表(见附件1)。

3.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建设方案或可研报告。

4.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目前已符合国家商务部《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SB/T 11144-2015)中规定的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6.申报企业诚信经营,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7.按《二手车流通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建设和依法依规经营的承诺书(见附件2)。

五、工作程序

1.企业申报。有意申报企业请于9月13日下午17时前将申报资料报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2.资料初审。我局相关科室人员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3.现场审核。由我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市场监管、税务、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对初审通过的申报企业项目拟建地址进行实地现场审核。

4.组织评审。由我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市场监管、税务、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召开评审会,对申报拟建单位的项目方案等进行评审。

5.公示确定。通过我市政府信息网等媒体将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公示。

6.主体确定。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第一名为建设主体并向晋城市商务局报备,如第一名主动放弃,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

7.建设主体须保证在取得建设资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一年内建成并验收合格。如逾期,我局将取消其建设资格,另行选择,另行选择以评审结果为准,按照得分依次递补。

联系人:王斌

联系方式:0356-5248200

附件:

1.建设二手车交易市场申请表.xls

2.建设二手车交易市场承诺书.doc


高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