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高平市传统工艺美术
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工艺美术企业(工作室),市工艺美术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平市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办法的通知》,切实统筹好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传承和产业发展,推动全市工艺美术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高平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高平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高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是高平市工艺美术协会成员单位,且专业从事传统工艺美术行业产业研究、创作、传承教育、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相关活动的企业(工作室)。
二、申报时间
2025年6月30日——7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支持范围
(一)助力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工艺美术产业产品的保护、传承、技术创新及文创开发;
(二)推动工艺美术特色品牌建设与宣传推广,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与现代科技的融合发展;
(三)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工艺美术企业,推动工艺美术行业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
(四)支持传统工艺美术人才培养,借助数字技术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电商平台建设,培育新型线上营销渠道,抢救濒临失传技艺。
四、支持方式
采用补助、奖励方式给予支持,统计期限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补助事项(公开征集类)
1.根据《高平市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办法》第七条规定,重点对列入本办法支持范围的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技艺给予资金扶持。
2.对参加国家级、山西省级工艺美术专业展会的,给予展位费50%的补助,单个申报主体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
(二)奖励事项(公开征集类)
1.鼓励企业发展壮大,对年主营业务收入规模首次达到100万元、3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年主营业务收入以会计年度为统计周期。
2.对参加国家级、山西省级工艺美术展会并获重要奖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国家级奖项中的“百鹤杯”因未设置金、银、铜奖等级,统一按国家级金奖标准给予奖励。
3.对获得国家级、山西省级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申报条件
(一)企业(工作室)制作、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持续稳定经营,征信无不良记录。
(二)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带徒及具有一定专业能力和职级的从业人员。
(三)技艺独特,工艺精湛,蕴含鲜明地域特色,具备一定传承基础、发展前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显著。
六、申报程序
各工美企业(工作室)、工美会员将申报资料上报市城联社,市城联社负责对申报事项进行初选和论证,汇总项目后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七、申报材料要求
市城联社将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与认真研究。《补助申报书》中专家评审栏由市城联社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需填写评审评语并签字确认。
申报须报送材料(材料要按照如下顺序装订):
1.《申报书》(申请补助事项提交附件1、申请奖励事项提交附件2);
2.营业执照(申请补助、奖励事项均提交);
3.企业或个人无不良征信记录证明材料(申请补助、奖励事项均提交);
4.代表作品图片、荣誉证书、2024年度财务报表、职级相关材料、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发展等相关印证资料(申请补助事项提交);
5.奖项或荣誉证书、获奖作品复印件(申请奖励事项提交);
6.主营业务收入奖励以财务报表、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统计部门的数据为认定依据。若企业涉及多种经营的,应严格按照财务规则确定工艺美术类营业收入规模。
7.其他相关材料(申请补助、奖励事项均提交),需按照《高平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供。
八、报送要求
(一)材料规范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一式三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1份,电子版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申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统一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按照申报材料顺序进行装订。
(二)报送日期要求
各申报单位务必在接到本通知后,于2025年7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城联社工艺美术股。逾期未报送或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相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确保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印证材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申报单位需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联系人:姬 磊 17636030721
李子青 18334691819
申报资料报送地址:高平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工艺美术股(高平市泫氏西街368号)
附件1:2024年度高平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申报书
附件2:2024年度高平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报书
高平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