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高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2025年已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拟补贴餐饮商户名单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3-26 发布机构: 高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已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拟补贴

餐饮商户名单信息公示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餐饮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市政府有关精神和市餐饮住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相关要求,拟对我市2025年自行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未领取过补贴的餐饮商户进行补贴。针对使用液化气的餐饮商户补贴标准为对安装的第一台燃气报警装置补贴1000元,第二台补贴700元;使用天然气的餐饮商户补贴标准为按照每新安装(更换)一台给予1000元补贴。

截至目前,各乡镇(街道)共报送有13家餐饮商户2025年12月31日前已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未享受过补贴,且所需《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安全生产制度、燃气报警装置合格证、购买发票(收据)和首检报告等资料齐全。

现将该13家餐饮商户名单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1日,请有异议的餐饮商户联系所属乡镇(街道),或直接联系餐饮住宿专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356—5248200。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不再接受2025年12月31日前自行安装未补贴餐饮商户申请。

附:2025年高平市自行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餐饮商户补贴名单


高平市餐饮住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26日


温馨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