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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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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8-23 发布机构: 高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承担政务督查、政务信息、目标考核和机关文电、会务、档案、印鉴、接待、保密、安保、后勤等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提案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

负责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商务领域、国资领域、民营企业领域重大问题的调研,组织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承担重要文件、报告、综合性、理论性文稿和领导讲话撰写,负责本单位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收集整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商务领域、国资领域、民营企业领域重要信息,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律建设与法律顾问工作。

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配合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调查。负责机关行政经费、资产管理等工作。

办公电话:0356-5242224

(二)工委办公室(人事股)。承担工委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所属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和推进所属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承担所属党组织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承办上级组织部门安排的工作。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薪资调整等日常事务。承担局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调配和考核工作。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商务领域、国资领域、民营企业领域人才战略的研究和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工程技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和工程系列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审推荐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356-5241044

(三)工委宣教室。承担局机关思想教育、廉政教育、文化建设、文明创建、普法、统一战线、综合治理和信访稳定工作以及工会、青年、妇女工作。协调指导本系统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以及工会、青年、妇女工作。负责本系统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指导所属党组织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普法、统一战线、综合治理和信访稳定工作。

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商务领域、国资领域、民营企业领域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商务领域、国资领域、民营企业领域职工教育和企业家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商务领域、国资领域、民营企业领域企业内部教育培训工作。

办公电话:0356-5242465

(四)经济监测服务股(服务企业办公室)。监测、分析规上工业企业、民营企业运行状况,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相关经济信息。对宏观经济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提出保持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平稳运行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建议。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与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推进服务企业体系建设,形成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

办公电话:0356-5242415

(五)投资规划与开发区管理股。负责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和国家、省级、晋城市级对口部门以及我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确认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招投标咨询等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工业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国家、省、晋城市技改项目和本市重点技改项目的监督管理。

指导开发区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开发区建设发展。承担开发区设立、变更、撤销的初审和上报工作。配合省、市做好开发区考核、综合评价、统计等工作。组织工业园区积极创建国家级或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承担市开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方案,统筹负责工业领域落后产能退出、产能置换相关工作。制定全市产业引导政策,提出重点生产力布局的规划。承担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实施汽车行业产业规范管理事项,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工作。

承担全市新材料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承担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原材料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行业合理发展。协助做好行业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356-5241566

(六)交通能源股。负责全市实施本市工业信息化领域产业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相关规划、政策、标准。指导行业和企业节能环保工作。参与拟订全社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促进规划,组织协调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绿色制造,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与资源利用重大项目。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组织工作。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监察工作。

负责经济运行中各类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监测分析交通及邮政、电信生产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公路、铁路、航空联合运输及集装箱运输工作。协调重点企业、重要物资运输工作。负责全市无人看守道口的监护管理和改造工作。监测、分析全市现代物流业运行,促进工业企业物流发展,协调推进物流园区建设。

承担全市化学和焦化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承担产业振兴责任,协助做好行业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工作。制定行业规范条件,推进行业规范管理。办理高平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务。

办公电话:0356-5241620

(七)技术创新与信息化股。研究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商务领域、民营企业领域技术创新、技术进步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及国际技术交流。指导协调产业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国家、省、晋城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推荐工作。推荐申报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的研究开发项目计划。组织重大技术装备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开发。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组织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开展境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政策建议。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协助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金、项目引进工作。

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规划、标准和政策措施。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推动网络资源共享和宽带发展。

承担全市装备制造工业产业、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行业合理发展。协助做好行业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传统工艺美术管理工作。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承担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负责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重要工业领域、配合上级工信部门做好工业互联网平台等信息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

办公电话:0356-99445248856

(八)产权管理和考核评价股。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建议,拟定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办法。承担全市国资投融资平台建设;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归口管理国资监管部门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相关工作。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进行投资决策评估。

研究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制度,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资本运营,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办国有资本预决算编制、执行有关工作。负责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研究分析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的运行状况,承担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工作,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联系社保等部门有关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安置工作。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办公电话:0356-5247500

(九)企业改革股(市国企改革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晋城市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办法、措施,研究提出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和建议。指导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承办所出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专业化重组。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推进瘦身健体,处置“僵尸企业”,压缩管理层级工作。协调解决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改组中的重大问题。

贯彻执行国家、省、晋城市有关民营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办法、措施,指导全市各类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改革、改组、股份制改造有关工作,引导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引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建立和发展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

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办公电话:0356-5247500

(十)市场建设和外经外贸股。组织拟定促进本市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城市社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和社区商业建设。组织实施中央和省财政性资金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

拟订本市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

制定全市外贸发展长远规划和宣传、落实外贸支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涉外交易会、洽谈会等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承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境外对我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服务贸易及服务外包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及加工贸易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机电产业出口基地建设,推动自主品牌发展。协助市内获得外国市场准入和国际认证。组织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负责对外贸易统计工作。负责地方口岸管理相关工作。

参与编制利用外资中长期发展和年度规划。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全市外商投资统计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申报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地方金融类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执行国家对外援助计划。管理多双边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合湾地区的经贸政策。

办公电话:0356-5248200

(十一)商贸流通和市场秩序股。负责制定规范执法的相关制度。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商务领域诚信公平服务平台及追溯体系。依法规范零售企业零售商与供应商建立公平的交易关系。依法做好职责范围内药品流通和直销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商务领域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商务领域的法制宣传、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监督工作。协调有关科室和单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商务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市场供应。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丝绸行业的协调工作。

负责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推广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支持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牵头组织协调流通行业标准相关工作。促进流通技术应用和现代化发展。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指导流通领城节能降耗工作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典当、二手车交易、拍卖、租赁、报废汽车回收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办公电话:0356-5248200

(十二)民营经济股。制定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并实施。研究提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指导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产业结构、布局结构调整和建设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扶持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负责国家、省、晋城市对口部门以及我市用于民营企业财政性扶持和建设资金的安排、项目管理和项目初审、申报。研究提出加快全民创业的措施和办法,制定全市全民创业近期规划和远景目标。指导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外事、外经、外贸等工作。参与组织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指导民营经济相关协会、学会和社团工作。做好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的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356-5241566

(十三)创新创业股。负责制定全市民营企业创业、创新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民营经济技术进步、产品开发及创新基地建设等工作。建立完善民营经济技术创新支撑体系。

指导民营经济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改善民营经济融资环境的措施,协调解决民营经济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指导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引导推动民营经济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信用征集和评价体系。负责民营经济信用担保支持计划。强化担保机构和倒贷机构管理,协助企业开展信用担保和倒贷工作。

指导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创业示范园建设,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促进扩大就业,扶持各类公益性中介机构发展。指导企业“小升规”、“个转企”工作。

办公电话:0356-5242224

(十四)安全指导股。按照市政府安全责任分工,负责全市对本局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整体对接协调工作。负责本局安排的具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各股室做好分管领域内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分管领域内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

办公电话:0356-591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