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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14/2021-0005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03日
标      题: 高平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下半年全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高交字〔2021〕15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4日

高平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下半年全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04 发布机构: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高平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年下半年全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高交字〔2021〕152号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单位关于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9号)文件和全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全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晋城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下半年全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市交字〔2021〕134号)文件要求,市联席办梳理了2021年下半年全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2021年下半年全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要点


高平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1年11月3日    


附件:

2021年下半年全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要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构建工作平台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从统筹发展和安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勇于担当,狠抓落实,高质量推进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忠实履行“两个维护”。

2. 深刻领会省、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暨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推进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山西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尽快建立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尽快召开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尽快成立交通运输部门铁路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机构。增强红线意识、法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隐患治理,强化长效监管,不断提升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二、路地合力攻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3. 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铁路沿线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相关部门会同辖区铁路相关单位,以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彩钢瓦(包括石棉瓦、树脂瓦)、简易房、塑料薄膜、防尘网、广告牌等轻、硬漂浮物为重点,全面排查,共同确定安全隐患及整治措施。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清单,因地制宜、科学施策、精准治理,分类别、分层级推进隐患问题治理,实现动态管理,确保2022年全部完成。

4. 加快上跨桥移交的进度。辖区相关各铁路单位要主动对接联席办,加大移交力度,梳理竣工资料,组织技术状况检测,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研究移交方案,对于不满足道路桥梁(交)竣工验收条件的,整改合格后再按程序组织移交。各相关单位要组织摸排,掌握辖区底数,逐桥明确接收单位,做好对接工作,依法依规,抓紧推进,确保2021年底前移交完成80%以上。各相关单位对已接管的桥梁,加强安全监测,按规定开展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在建、新建立交桥建成后,由建设单位路、地双方主管部门、被穿(跨)越线路产权单位共同组织验收合格后,铁路建设单位要同步办理移交,切实减存量、遏增量。

5. 推进铁路道口平改立工作。各相关部门会同铁路局集团公司,按照相关法规文件规定,大力推进铁路道口平改立工作。要优先改造时速120公里以上线路道口、通行车辆人员较多的道口,以及通行客运列车、通行客运班车和公交车辆的道口。各相关单位要强化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加快推进道口“平改立”工作。铁路平交道口未实施平改立工程前,相关铁路局集团公司和属地有关部门要加强铁路道口安全防护和看守,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障道口列车运行安全。

6. 做好线路封闭防护管理。铁路局集团公司,继续完善铁路全封闭建设,加强线路封闭防护管理。铁路局集团公司会同沿线各各乡镇(街道)按照疏堵结合原则,加大上跨下穿人员疏导通道和防护栅栏外人行便道建设力度,全面封堵防护栅栏缺口。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破坏铁路防护设施和私设道口或平交过道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三、加强动态监管,防范重大安全隐患

7.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动态管理,保持铁路沿线安全严密防范态势。依法查处铁路沿线保护范围内非法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非法采石采矿行为、非法河道采砂行为,依法查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消纳渣土、堆放垃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高铁两侧200米范围内新增地下水取水许可不予审批。

8. 铁路局集团公司加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建造建(构)筑物、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堆放悬挂物品、上跨下穿管线、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发现后及时报告地区铁路监管局依法查处,并及时报告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全力打击非法作业。

9. 有关部门在工程初步设计批准30日内组织划定新建改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并公告,及时组织划定位于铁路用地范围外的既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并公告;各铁路监管部门组织划定位于铁路用地范围内的既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并公告,为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做好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健全长效机制,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10. 建立与平安铁路建设专项组协同机制。平安铁路建设专项组充分发挥护路联防作用,加强对本辖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好护路联防责任,问题隐患实行“双挂牌”,共同督导、消除隐患。

11. 贯彻落实“双段长”制。落实《山西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双段长”制实施办法》,建立铁路沿线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和铁路运输企业主管领导牵头负责的“双段长”工作责任制,增强工作横向合力和纵向执行力,推动形成上层协调和基层落实两个层面的长效机制。

12. 建立路地联动安全监管机制。沿线乡镇(街道)主动协调,铁路部门主动对接,路地“双牵头”,完善落实巡查制度,妥善处置影响铁路安全的问题隐患,早发现、早治理、早消除。汛期,要加强巡查,制定和实施针对性措施,有效防范汛期铁路沿线风险。加强调度和监测,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掌握突发情况和铁路因水灾中断抢通情况。

13. 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建立年度调查研究制度,谋划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建立工作进展报告制度,掌握实际际情况和工作动态。建立工作进展通报制度,积极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经常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推动工作落实。

五、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工作保障

14. 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积极主动落实安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联席会议要按照职责推动工作,对职责不清的认真研究、加以协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15. 开展联合执法。加大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监管执法力度,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采取发警示函、通报、挂牌督办、约谈、公告、公益诉讼等方式,促进负有责任的单位及部门严格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16. 强化考核问责。充分利用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文明城市评比等机制,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纳入考核内容,促进各单位责任落实。

17. 加强宣传引导。铁路沿线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铁路单位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手段,通过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媒介,多形式、多渠道开展铁路安全法规宣传和事故警示教育。要建立公开举报制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监督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的浓厚氛围。

18.创新督促方法。坚持层级治理、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全面提升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认真总结成功的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固定下来。推广借鉴好做法好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创造性地推进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