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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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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14/2022-0001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08日
标      题: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高交字〔2022〕34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09日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3-09 发布机构: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高交字〔2022〕34号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城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我局制定了《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4日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十抓安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以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核心,以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治理、信用管理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切实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落实;督促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对潜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和查处,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三、督查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督查组安排

督查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负责人及业务部门成员组成。

五、督查对象

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分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市交通运输局督查对象为局属各相关单位。

六、督查内容

(一)行业监管部门

1.安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并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信息、总结。

2.安全责任制建设情况。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并制定单位、部门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3.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开展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城市客运、公路生命防护工程、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

4.安全制度建设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日常检查、隐患整改、督查督办(台账)、宣传教育(五进)、安全培训、例会等工作制度并正常开展。

5.安全执法检查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的情况或问题进行跟踪处理,闭环管理相关资料档案;加强节日假期、重要时段、恶劣天气旅客运输、客运站场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应急预案、有处置措施。

6.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情况。按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规定加快推行工作进度,对发现风险点和问题隐患进行整改或督办,建立常规巡查制度。

7.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培育一支专业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

8.应急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设(修编)、24小时应急值守情况。

9.信息报送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表、各类专项行动小结、半年工作总结及全年工作总结。

10.其他应当督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二)生产经营单位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2.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备案情况。

3.安全生产条件保障情况。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保障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企业员工教育培训和管理情况。从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5.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风险辨识、分级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方案及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

6.生产设备安全使用情况。对企业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特种设备经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情况。

7.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书签订情况。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9.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运行情况。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功能正常,能及时提醒、纠正和处理驾驶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10.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设置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等情况;

11.应急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设(修编)以及应急演练情况。

12.《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13.《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14.其他应当督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七、督查方法

按照“企业自查、责任单位(部门)全面检查、局综合督查”的三级联动方式进行,以“双随机”抽查方式为主。在方式上,根据需要采取局机关人员独立进行、与局属行业管理部门联合进行、局属行业管理部门人员直接进行等;在方法上,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查现场与查工作台帐相结合等。在督查检查过程中,力求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与发现经验、总结推广相结合,对安全隐患现场督办与挂牌督办相结合,现场情况反馈与综合发文通报相结合。

八、督查形式

(一)春运安全综合督查。围绕两节、春运安全生产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以及“两节”、春运期间安全生产保障、监督检查或暗访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抽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公路保通保畅工作落实情况。

(二)重点时段安全综合检查。围绕“两会”、清明、“五一”、中秋、国庆、党的二十大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以及汛前应急救援物资和救援队伍准备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各单位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应急物资和应急队伍准备情况、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抽查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五个一”工程建设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以及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三)汛期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围绕汛期安全生产与应急工作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各单位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应急物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抽查农村公路安保和应急保通保畅情况,抽查营运船舶安全渡运保障情况,抽查道路运输企业、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防汛准备情况。

(四)冬季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围绕冬季安全生产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各单位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安全监管履职情况,抽查道路水路运输、公路除雪防滑、隧道施工等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以及消防工作落实情况。

由局领导带队,全面督查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全年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季度1次。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此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所监管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严抓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落实,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引领和推进作用,扎扎实实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各单位结合所监管单位实际和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切实监管检查到位。同时要制订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于2022年3月10日前报送局安全股。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各单位负责人或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要结合业务职能,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标准、规范等方面的知识,切实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程序、方式、方法,并依法客观分析和判断存在的安全隐患或缺陷,同时要勇于担当,实事求是和大胆果断地反馈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推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工作落实,严抓隐患整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特别是要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安全排查检查工作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漏洞盲区,严格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逐一严抓整改,并举一反三,做到“发现一个、排查一批、消除一类”,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落实防范措施,加强严密监控,确保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