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14/2022-0012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12月13日 |
标 题: |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高交字〔2022〕194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14日 |
高交字〔2022〕194号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相关科室:
现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3日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印发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河南安阳“11·21”火灾、中煤平朔集团井工三矿“11·22”人员窒息等事故教训,全面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晋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交字〔2022〕198号)和高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高安委发〔2022〕11号)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重大政治任务,深刻吸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持续深化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和安全生产“三大战役”(以下简称“三个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落细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力防范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领导组。
组 长:李 琳 副市长
冯文虎 副市长 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姬国强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天祥 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刘慧文 市政府主任科员
成 员: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收集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郜文纲担任。办公室下设工作专班,专班成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股、安全监督股、养护股、路政股、城市客运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人组成。
三、隐患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内容
(一)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及第50次省委常委会、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情况。
(二)以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为导向,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在基层企业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情况,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情况,针对寒潮、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及应急演练情况等。
1.道路运输领域。认真排查整治“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营运车辆安全风险及隐患,从严治理非法违法运输、“三超一疲劳”等顽症痼疾,严厉打击非法载客、不具备资质企业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以及安全生产缺乏保障涉险运输、冒险运营等行为;大力整治安全技术条件不合格车辆从事运输经营,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运行不规范、监控不到位,班线客车和旅游包车违规串线经营,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未进行安全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违规挂靠、长期异地经营、电子运单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2.公路运营领域。加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大桥隧、长陡下坡、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易积雪结冰等重点路段的隐患排查及风险管控,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警告标志,持续开展隧道提质升级、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行动;强化客流高峰时段、易受恶劣天气影响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运行监测,及时发布实时路况信息,提前制定疏堵和分流绕行预案;强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危货运输车辆停放管控,最大限度减少聚集性长时间停放。
3.城市客运领域。聚焦公共汽电车运营,全面排查整治公交线路、车厢车辆、信号控制、运行管理、应急救援、驾驶员从业资格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的风险隐患,确保运营安全;加强城市出租汽车监管,从严治理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无证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等行为。
4.工程建设领域。聚焦公路工程高空作业、临时用电、支架模板搭建、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等,严厉打击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生产现场防护不到位、养护生产不符合安全作业规程、专业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擅自上岗等行为,严格治理复杂地质条件勘探不到位施工、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施工人员搭乘机动三轮车往返施工作业点和驻地等问题。
5.疫情防控领域。做好点对点涉疫人员转运交通安全,对承担涉疫人员转运任务的客运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压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车辆例检例查、动态监控、夜间停驶等制度,强化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培训,安排驾驶人合理作息,坚决杜绝“带病”上车出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转运过程中,要提醒驾驶人谨慎驾驶,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防止出现疲劳驾驶、分心驾驶、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问题,严防追尾、翻坠事故发生。如大巴车转运途中发现阳性病例,立即安排救护车接转并消杀,其余人员正常转运。本次转运任务完成后对司机进行集中隔离。转运车辆一用一消,专人负责落实到位,并建立消杀台账。转运车队夜间行车需警车全程引导,超过五辆必须配备两台警车护送,转运工作结束后,所有司乘人员在指定酒店闭环管理,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三)以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为目的,对标对表“三个行动”工作任务在基层完成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和安全生产“三大战役”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和总结评估情况,以及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导组和省级督导检查组反馈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于即日起至12月底结束。采取企业自查自纠、部门检查抽查同步开展、一体推进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加强年终岁尾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问题隐患。要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确保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二)部门督导抽查。抽调专家组成督导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询谈话和实地检查等方式,深入基层重点工程建设、重点企业、重点路段、重点场所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岁末年初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年工作圆满收官,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抓好专项行动。
(二)严格监管执法。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综合采取常规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抽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大曝光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
(三)强化跟踪问效。要将整改一批重大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一批违规违章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问责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出台一批制度成果等“八个一批”作为评价行动效果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对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且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启动责任追溯机制。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于12月底前报送“八个一批”有关情况,于1月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上述材料正式文件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局安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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