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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14/2023-0003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16日
标      题: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高平市农村公路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高交字〔2023〕2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16日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高平市农村公路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2-16 发布机构: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高平市农村公路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

通  知


高交字〔2023〕23号


各乡镇(街道)、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高平市农村公路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6日    


高平市农村公路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公路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晋交路网函〔2023〕47号)、晋城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防范>的通知》(晋市地灾防办〔2023〕2号)、高平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平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高市地灾防办〔2023〕2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对我市农村公路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高平市农村公路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工作行动领导组。

组  长:郜文纲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俊玲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秦胜栋  局公路管理股股长

乔俊武  局安全监督股股长

石毅生  局公路路政股股长

崔晋鹏  局公路养护股股长

宋志斌  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各乡、镇(街道)分管农村公路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公路养护股,负责农村公路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排查范围

此次排查,需对运营农村公路和新改建公路项目的各类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主要包括:

(一)沿河、山区、黄土地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易发高发路段,尤其是穿越人口密集区域、临近居民住房的路基边坡;

(二)新改建公路项目的施工现场、临时工棚、项目驻地,以及工程建设阶段发现的各类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

三、工作方法

(一)安排部署(1月30日-2月5日)

各乡镇(街道)要立即对本次排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传达省交通厅、晋城市委市政府及我市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文件精神,认清我市农村公路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

(二)全面排查(2月6日-2月24日)

各乡镇(街道)要立即对辖区进行一次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聘请技术支撑单位进行认定,属于农村公路地质灾害隐患的要立即落实好责任人、监测人和技术负责人,设立警示标志,制定隐患点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必要时先行撤离受威胁群众。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落实此项工作,市领导组将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排查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力、排查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工作总结(2月25日-2月28日)

排查完成后,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总结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逐点建立档案,对新发现的隐患点及时入库。

(四)做好整改(3月1日-3月31日)

要狠抓整改落实,及时开展“回头看”,精准精细抓好农村公路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和新改建公路项目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专项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全程参与专项行动,切实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分类整治

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点,要按照“销号清零、杜绝隐患”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对于能进行工程治理的要拿出专项资金立即进行治理,消除隐患;对于暂无法进行工程治理的,要加强巡查与监测,推动“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全力提升农村公路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水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各乡镇(街道)于2月6日前报送行动方案,3月3日前报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情况及排查成果至高平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股办公室。

联系人:白雪萍  

邮  箱:18835603268@163.com   

电  话:5242131-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