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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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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14/2024-0012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31日
标      题: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城镇燃气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31日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城镇燃气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7-31 发布机构: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高平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深刻汲取近年来省内外燃气安全事故教训,聚焦燃气道路运输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强化措施,集中排查整治一批重大隐患,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道路运输领域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范围

对全市道路运输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从业人员、运输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燃气运输管控,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全市关于燃气整治重点任务,对全市涉及危险品运输的企业和车辆全面摸排,排查统计我市域内的燃气公司、加油站、加气站等涉危企业具体签订运输公司企业数,运输车辆数,运输从业人员数。重点检查签订运输公司的资质是否齐全、运输车辆的手续是否齐全有效、安全设施是否完备,司机及押运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全覆盖,确保无遗漏、无死角。

(二)全面排查整治运输车辆。要全面摸排辖区内燃气运输车辆,重点排查整治车辆技术条件不达标、罐体检验合格证书超期等问题。要完善协同监管机制,会同公安交警部门摸清辖区燃气运输车辆行驶证信息,全面排查整治道路运输证载明的“业户名称”“吨位”“车辆类型”与车辆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核定载质量”“品牌型号”等信息不一致的车辆。

(三)全面排查整治从业人员。对辖区内燃气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否通过考核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未按规定考核合格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排查驾驶、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情况,对未按相关要求开展教育培训。

(四)全面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监管和执法协作,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依托治超站点,对在我市辖区内从事燃气运输车辆加大检查频次和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车辆是否超范围经营,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是否齐全有效,营运车辆是否按照电子运单路线要求行驶等。

(五)全面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与住建、公安、应急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工作,突出运输车辆相关资质和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等查纠重点,协同做好辖区内燃气托运、承运、运输等环节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

(六)全面排查出租车安全使用燃气情况。排查检查出租汽车气瓶是否有检验标签或超出检验周期、气瓶是否按要求安装、检查、更换燃气安全装置,是否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购买燃气;是否定期对燃气设施设备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等。

四、工作安排

从现在开始至9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现在至7月底)。

要对辖区内的燃气相关企业进行全面自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建立整改清单,逐步推进整改落实。通过建立燃气运输企业自查机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二)集中整改阶段(现在至8月底)

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登记在册,明确整治责任人、完成时限,限期办结、动态清零。坚持“谁检查、谁负责”,对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查不出问题或者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确定有效管控措施,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确保全覆盖、控风险、消隐患。

(三)巩固提升阶段(9月份)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基本建立城镇燃气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整治成效。要盯牢风险隐患整改,全面完成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整治;要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从源头严控增量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汲取近年来燃气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切实提高做好燃气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全力推动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我市城镇燃气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顺利进行,成立城镇燃气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统筹实施燃气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  鹏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郜文纲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  宏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乔俊武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股股长

宋志斌  市交通运输发展中心负责人、市交

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

李晓峰  市交通运输局客运处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日常工作调度和会议召集等工作,其他成员按各自工作职责协助配合。

(三)务实抓出实效。根据当前燃气道路运输中存在问题,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执法检查,真正做到不放过一个环节、不放过一个细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进一步加大违规运输燃气处罚和打击取缔力度,使专项整治开展极具震慑效果。

(四)强化协作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方案要求,加强信息互享、资源互用、工作互动,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部署到位、人员配合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五)强化宣传教育。要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做好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从业人员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通过来电、来信等渠道投诉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系统内部干部职工涉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普及,引导职工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涉气产品,确保生产生活用气安全。

(六)加强信息报送。按照市关于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建立工作信息定期报送要求,每周五上午要向市领导小组报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清单,各有关科室及单位要将每周进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10时前报送至执法队,由执法队统一汇总后上报。同时,要在8月1日前报送自查总结。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