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高交建提〔2023〕12号
尊敬的赵玉先代表:
您好。您所提出的“关于永禄运煤车辆专用通道路面硬化并投入使用的建议”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改善永禄村沿线群众的安全出行十分重要。
二、关于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专门召开局务会议对您的建议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该道路属乡道,根据《公路法》规定,乡道的建设管理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该道路的硬化,我局将积极配合北城办列入规划,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力争早日投入使用,改善永禄至申矿的道路环境。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
此致
敬礼
领导签字:
承办人员:
联系电话: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