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19号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杨碧波代表:
您好。您所提出的“关于对全市损坏村级道路进行提升改造的建议”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进一步完善我市路网结构,提高农村道路通行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关于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召开局务会议对您的建议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1)农村公路改造方面:我局在制定“十五五”交通运输综合规划中,农村公路规划方面已经把乡村道路改造升级列入其中。同时,每年我局都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充分对接,核实下一年度乡村道路改造升级计划,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推动项目实施。
(2)农村公路养护方面:我局出台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办法,农村公路考核实施细则,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施办法等制度。建立了市有中心,乡有站,村有员的管理模式,全市共有农村公路管理站15个,县道由交通运输局负责管理养护,乡道、村道由各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管理养护。省、市、县三级养护补助配套资金已经全部到位,我局按照考核细则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站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定时拨付了养护补助资金。年初召开了养护管理工作会议,对管理养护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培训,保障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有序开展。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加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