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六次会议第73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志宏委员:
您好。您所提出的“关于维修米山镇董寨村至郭村村乡间道路的建议”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进一步完善我市路网结构,提高道路安全通行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关于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召开局务会议对您的建议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米山镇董寨村至郭村村道路属村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乡村道路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养护,我局将积极配合米山镇政府争取上级交通部门的资金支持,在技术方面给予指导,力争早日将该道路改造提上日程。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加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高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