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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教育局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04/2020-0000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高平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19日
标      题: 高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高教字〔2020〕6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27日

高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1-27 发布机构: 高平市教育局

 

高平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的通知

高教字〔2020〕6号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目前,我市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全力遏制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委市政府和晋城市教育局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现对全市教育系统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一律暂停举行一切聚集性活动,防止因人员聚集带来传染风险。一是各级各类学校寒假期间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中返校,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集体参加各类辅导培训(包括在家进行的补课);二是一律暂停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服务。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要求学生和家长不要参加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的校外培训、研学旅行、户外拓展、比赛、展示、评比和考试等聚集性活动;三是对所在单位的教职工举行的婚丧宴请、开锁宴等集会引导取消;四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原来安排的近期准备进行的春季开学岗前培训、学生实习等活动进行全面排查,如有相关计划,一律推迟或取消,并做好延期预案;五是要求学生尽量减少外出探亲和旅游,尽可能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

  二、按照教育部的要求,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延迟开学的预案及相关准备工作,制定合理的教育学习方式等,提前做好人力和资源调配。任何学校任何年级一律不得提前开学。全市所有幼儿园推迟开学入园。要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师生流动台账,明确防控工作要求,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各级各类学校一律暂停校园及校园内各类场地、设施的开放,严格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同时对留校教师实施疫情监测。

  四、各学校要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做好心理疏导,引导学生理性认识和科学防控疫情。

  五、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要即刻返岗,立即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六、各校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严格实行疫情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建立排查台账,逐日做好排查记录,每日排查结果经校长审核后上报,所报信息要做到及时、准确、保密。

  七、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0356-2268921、0356-2268936,邮箱:343961281@QQ.com。对于违反上述要求造成疫情蔓延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高平市教育局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