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04/2023-00302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14日 |
标 题: | 高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高教字〔2023〕35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7月14日 |
高平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
通 知
高教字〔2023〕35号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晋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市教基字〔2023〕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教育生态,规范招生工作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稳定,现就我市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1.全面落实适龄儿童入学法定责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各中心校、学校要强化对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辍学的底线,确保应入尽入。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进入义务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由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核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切实加大行政和司法劝返力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
2.持续增加优质教育资源。市教育局将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健全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全面掌握适龄少年儿童入学需求,切实做好学位供给保障工作。在积极推动新建高平七中、高平八中投入使用的基础上,依托有条件的、办学水平和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学校,积极挖潜扩容、扩大优质学位供给,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确保市区小学招生平稳度峰。
3.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入学。市教育局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交通状况等因素,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范围,核定招生计划。各中心校要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充分摸底调查,开展生源分布情况分析,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交通状况等因素,结合义务教育布局优化,科学划定辖区内学校招生范围;市教育局在对市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后,科学划定市区学校服务范围,确保应招尽招。片区划定后保持相对稳定,对新建学校投入使用后需调整片区范围的,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调整片区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
4.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严禁任何部门、任何学校、任何机构通过考试、测试、面试等任何形式筛选生源。不得将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入学权利。实施“幼小衔接”试点,实行零起点教学。
5.健全规范招生录取机制。受二胎生育等政策影响,2023年我市小学招生将迎来入学高峰,特别是市区小学适龄儿童将达到历史新高,市教育局将规范招生入学信息发布制度,健全规范学校招生入学程序,对于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招生计划未满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均能入学。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实行“线上登记+学校线下验证入学”的办法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完成“晋来办”APP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小学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学位供给紧张的区域要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初中入学一般采取“乡镇直升+市区划片登记分配”的方式入学,严防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
6.规范招生报名信息采集。进一步健全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依托“晋来办”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学生相关信息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7.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和落实优待政策。市教育局将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以“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切实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优化时限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按规定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二、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
8.落实指标到校政策。全面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政策,将高平一中、高平二中招生计划的80%分配到所有初中学校,更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初中学校要依据市教育局文件规定做好享受优质高中分配指标学生的资格确认工作。坚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总体保持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优化普通高中计划安排,并报省教育厅核准。
9.加强招生过程管理。普通高中按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考生未参加2023年度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一律不能进行高中新生学籍转接。晋城市招生考试中心在普通高中招生前将划定并公布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月1日前,晋城市招生考试中心将本年度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结果报省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同步移交市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由学籍管理部门按权限建立学籍。
10.严格控制加分范围和分值。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规定,严格落实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出台新的中考加分政策。
三、从严落实招生工作责任
11.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巩固教育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学龄人口比对机制,精准摸排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流向,及时掌握学生学籍状态,纳入台账动态管理,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小学和初中要密切配合,跟踪“小升初”毕业学生去向,初中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初中学校要及时向市教育局基教股报告尚未报到的已分配小学毕业生去向。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小学和中心校共同开展排查,明确去向,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履行书面告知法定义务,严防辍学。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加大行政和司法劝返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12.从严规范学籍管理。市教育局按照《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要求,加强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和监控,严格按规定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在实施招生前,市教育局统一下达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并在学籍系统中为所有学校设定招生计划数量,招生结束后逐一核实学校班级数和班额等情况。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各学校要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接续学籍,保持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名单与学籍注册名单高度一致。普通高中新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
13.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中心校、学校要认真排查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班”“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纪律,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坚持“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
四、全面保障招生工作落实到位
14.统筹做好资源配置。切实加强中小学整体规划,科学测算需求,通过“五校五园”建设增加市区学位供给。要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和规范民办学校发展作为解决招生入学矛盾问题的治本之策,立足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户籍制度改革、适龄人口流动等因素,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校布局,继续深化办学模式改革,通过支持公办优质学校举办分校、联合办学、对口帮扶等形式帮扶薄弱校,促进区域内中小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15.加强招生组织领导。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中心校、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研究制定本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评估和处置应对能力,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高中阶段招生政策宣传,引导学生和家长合理规划未来,结合自身特色,选择职业学校或普通高中就读,自觉抵制违规招生行为。
16.做好招生入学服务。各中心校、学校完善招生公开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广泛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监督。各学校要加强招生入学政策解读,畅通政策咨询渠道,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详细发布招生信息,针对关键政策和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信息内部核查,减少证明材料,履行一次告知义务,实现“家长少跑腿,信息多跑路”,取得家长理解、社会支持。
17.开展宣传引导工作。要加大对违法招生行为的预警,对轻信他人、许诺入学、违规超计划、无计划招生以及未经招生部门正规途径擅自招生的典型案例和严重后果做到广而告之,引导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要加大对民办学校招生的监管,严禁民办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加强风险评估,健全应急机制,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
各中心校、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切实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态。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列入责任督学日常监管范围,扎实开展对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方式,对各学校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
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公办学校,责令限期整改,视情况轻重依法给予约谈、警告、通报、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对违反招生规定的民办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将违规行为纳入年检内容,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约谈、警告、通报、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罚款、减招、停招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提请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方,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高平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