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市直学校,各民办学校,各督学责任区,机关各股室:
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即将步入正轨。为精准把握学校开学动态,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学校顺利开学,根据高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开学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高教安函〔2026〕41号)精神,决定开展2026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
二、督查内容
师生返校、传染病防控、开学条件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学校安全管理、教育教学、巩固衔接、违规推荐征订中小学教辅材料及有偿代购整治、“双减”、优质均衡创建等工作。
三、督查安排
(一)学校自查。即日起,各校对照《高平市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秋季开学检查表》(附件)开展自查,全面梳理完善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逐一排查安全隐患和风险点,建立问题清单,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行立改,确保师生员工按时安全返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二)责任区督学督导。各责任区督学要及时到责任区学校进行现场监督指导,指导学校排查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同时,结合督导情况在“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填报2026年秋季学期责任督学进校(园)摸排督导任务。
(三)教育局督查。机关各股室于开学后一周内到各包联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学校负责人交换意见,提出整改建议及要求,并客观、认真填写检查表(附件),9月10日前将检查表报送至督导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秋季开学各项准备及自查工作,科学制定各类工作方案与应急预案,保障开学工作组织有序、平稳推进。要压实主体责任,树牢安全防范意识,全面排查梳理问题,逐项落实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认真落实。开展学校自查、责任区督学督导、教育局督查工作时,要坚持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全面掌握真实工作情况,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防止督查工作走过场。
(三)严格追责。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督促学校分类处置,做到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督导室适时组织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力的学校,由教育局予以通报、约谈;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高平市教育局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