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07/2019-00018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08月12日 |
标 题: | 高平市民政局关于撤销登记高平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等4家社会组织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高民字〔2019〕72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8月12日 |
高平市民政局
关于撤销登记高平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等4家社会组织的通知
高民字〔2019〕72号
经查,高平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高平市音乐舞蹈家协会、高平市夕阳红艺术团、高平市全健排舞俱乐部4家社会组织已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当年社会组织年报,其中室内装饰行业协会通过登记的住所、电话已无法取得联系;音乐舞蹈家协会经多次电话通知均未到场;夕阳红艺术团自变更登记以来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报;全健排舞俱乐部长期无业务活动。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局于2019年6月11日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高平政府网发布了《高平市民政局关于对高平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拟撤销登记的通知》,迄今已过60日,期间未收到以上组织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事宜。现决定对高平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音乐舞蹈家协会、夕阳红艺术团、全健排舞俱乐部进行撤销登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撤销的社会组织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否则以非法社会组织论处,其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一律作废。
高平市民政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