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8101245507XU307/2018-00014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 高平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8年07月27日 |
标 题: | 高平市民政局关于对高平市洗煤行业协会等5家社会组织拟撤销登记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7月27日 |
高平市民政局
关于对高平市洗煤行业协会等5家社会组织拟撤销登记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高平市洗煤行业协会、高平市建材装饰行业协会、高平市基督教协会、高平市民间文艺家协会、高平市兴农果树技术协会5家社会组织已连续两年或两年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当年社会组织年检,有的不按规定提交财务收支情况,有的常年不开展活动且银行账户已销,有的电话已无法联系到,基于上述情况,我局依法拟对其进行社会团体法人撤销登记。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请以上5家社会组织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0日内与市民政局基政股(5228797)联系,并以书面形式提出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事宜,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高平市民政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