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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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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07/2018-00017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高平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03日
标      题: 高平市民政局关于对部分社会组织给予警告处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年12月03日

高平市民政局关于对部分社会组织给予警告处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2-03 发布机构: 高平市民政局

高平市民政局

关于对部分社会组织给予警告处罚的通知

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17年社会组织年度报告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下列社会组织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附件:作出警告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1.高平市书法美术家协会

2.高平市三晋文化研究会

3.高平市音乐舞蹈家协会

4.高平市机械铸造商会

5.高平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6.高平市夕阳红艺术团

7.高平市全健排舞俱乐部



                         高平市民政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