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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民政局

高平市民政局扎实开展临时救助工作

发布日期: 2023-01-06 发布机构: 高平市民政局


高平市民政局扎实开展临时救助工作

临时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兜底性制度安排,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省、晋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使我市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有效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局结合实际对临时救助工作进行了完善和规范,研究出台了《高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高平市临时救助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急难型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范围、救助标准。对急难型救助对象,明确意外事件、其他特殊困难的范围和救助标准,积极开展“先行救助”,提高救助时效性;对支出型救助对象,明确生活必需支出的范围和救助对象认定标准,提高救助精准度。对遭遇特殊情况,造成必需性支出远远超过家庭或个人承受能力的困难群众,启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采取“一事一议”形式,给予特别救助。同时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增强了救助时效性。

2022年,我市累计实施临时救助485人次,支出救助资金53.5432万元。其中因交通事故、火灾、煤气中毒等突发原因进行急难型救助共5人,支出资金8000元;因病支出型救助480人,支出资金52.74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