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民政局
关于遴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
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服务质量,满足辖区内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多样化、专业化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通知》(晋民发〔2026〕3号),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要求
1.养老机构:依法办理登记并在高平市民政局办理备案且具有收住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服务能力。
2.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且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机构,向高平市民政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高平市民政局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1)。
2.《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名册》(附件2),附相关人员身份证、护理员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劳动合同等复印件。
3.《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3)。
4.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服务场所产权证明。
6.信用中国查询无失信记录证明。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26年2月12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高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养老事业股209室。
四、其他事项
1.收到申请材料后,高平市民政局将组织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实地核查。
2.申报机构应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高平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6—5225068(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附件1-高平市遴选服务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申请表.doc
高平市民政局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