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打击整治“山寨社团”等非法社会组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坚决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风清气正的社会发展环境,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对象
(一)未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对外开展各类活动的组织;
(二)已经注销或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也包括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
(三)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
二、非法社会组织的常见表现形式
(一)利用“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蹭热点、贴标签,开展活动骗取钱财:此类非法社会组织打着国家重点战略旗号,伪装成积极参与国家建设的正规组织,吸引公众关注与信任,进而骗取财物。
(二)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伪造相关文件,在境内外开展活动:通过使用看似权威、广泛的名称,伪造政府批文等文件,在国内外迷惑群众参与其非法活动。
(三)以“公益慈善”“学术研究”“行业交流”等名义,发展会员、收取会费、发布广告:利用人们对公益、学术等领域的支持与关注,诱导加入会员并收取费用,还通过发布虚假广告扩大影响力。
三、合法社会组织官方查询渠道
为避免上当受骗,公众在参与活动、合作缴费、接受服务前,可通过以下官方平台免费查询核实社会组织身份真伪: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
“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公众号
四、举报需提供的信息
为便于快速核查处置,举报时请尽量提供以下内容:
(一)非法社会组织或“山寨社团”的完整名称;
(二)活动地点、联系方式、活动形式;
(三)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相关线索或证据。
五、举报方式
如发现疑似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可通过以下途径实名或匿名提供线索,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一)电话举报:拨打0356-529337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
(二)邮箱举报:将举报材料发送至gpsmzjshswg@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非法社会组织举报”。
(三)信件举报:邮寄至高平市长平街264号(高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殡葬管理股),信封上请注明“非法社会组织举报”字样。
(四)现场举报:可直接到高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殡葬管理股(213室)反映情况。
特此通告。
高平市民政局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