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办事指南
一、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二、设立依据
1.《关于贯彻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及提高百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标准工作的实施方案》晋市民〔2016〕53号;
2.《晋城市民政局 晋城市财政局关于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和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晋市民〔2019〕58号。
三、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全市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
(二)全市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携带以下资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并填写《晋城市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
所需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4.晋城通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5.县级以上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提供的诊断证明(申请失能老年人补贴的需提供)。
五、办理流程
1.本人申请;
2.乡镇(街道)审核;
3.市民政局审批。
六、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高平市丹河北路39号高平市民政局三楼社会股
电话咨询:5225068
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1.地址:高平市丹河北路39号高平市民政局三楼社会股
2.时间:春秋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