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高市监南罚字〔2021〕18号 | 高平市康乐西街晓龙卫生用品店(王晓龙)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 高平市康乐西街晓龙卫生用品店(王晓龙) | ,92140581MA0KJHJU1B | 王晓龙 | 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罚款13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4.9元,没收不合格塑料购物袋181把。 | 应于2021年4月9日前履行。 |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