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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第24期)

发布日期: 2021-04-02 发布机构: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高市监南罚字〔2021〕18号高平市康乐西街晓龙卫生用品店(王晓龙)销售不合格产品案高平市康乐西街晓龙卫生用品店(王晓龙),92140581MA0KJHJU1B王晓龙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罚款13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4.9元,没收不合格塑料购物袋181把。
应于2021年4月9日前履行。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