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及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高市监处罚〔2021〕105号 | 晋城市三鑫祥达现代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未执行政府指导价一案 | 晋城市三鑫祥达现代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 91140500674471730J | 郭朝阳 | 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时未执行政府指导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895元,并处一倍罚款2895元 | 2021.10.8 完全履行 |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