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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司法局

索  引 号: 1114058101245507XU308/2020-0005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高平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24日
标      题: 高平市司法局关于我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清理、远程网络培训及2020年第二批新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字号: 高司字〔2020〕3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4日

高平市司法局关于我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清理、远程网络培训及2020年第二批新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1-24 发布机构: 高平市司法局

高平市司法局

 关于我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清理、

远程网络培训及2020年第二批新申领、

换发行政执法证件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高司字〔2020〕33号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为推进我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山西省司法厅要求,现将我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清理、远程网络培训及2020年第二批新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清理工作

    (一)清理范围

  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受行政执法部门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持有山西省司法厅制发的行政执法(监督)证和原省政府法制办制发的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

    (二)清理条件

  现持有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其证件收回,统一交至司法局行政执法股,并填写《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清理信息表》(附件1)和《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盖章交回。

  1.人员编制身份为工勤编的,以现行有效的人员编制本为标准;

  2.各单位今年第一批换证人员,已领到新证的交回旧执法证。

  二、行政执法人员远程网络培训工作

  为提高培训效率,实现线上培训和证件管理系统合理对接,晋城市司法局与“法治教育网”合作,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实施远程网络培训。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我市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适应新的依法行政的要求,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增强,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得到巩固,。

  (二)培训范围

  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中,经人员资格清理后,符合执法人员资格条件,并持有山西省司法厅制发的行政执法(监督)证和原省政府法制办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人员。

  (三)培训安排

  1.账户设置: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各乡镇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发邮箱gpxzzfg@163.com,纸质版盖章报送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综合科,账户生成后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

  2.登录方式: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电脑、手机登陆到“法治教育网”官方网站(https://www.zhifa315.com/)或“法治教育网”微信小程序学习视频课程并进行模拟考试。(登陆账号为执法证号+初始密码123456) 。

  3.课程安排:学习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与自我提升课。

  必修课:要求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学习完成,系统自动记录学时,学习完成之后才有资格参加模拟考试。

  选修课;不记录学时 不参与考试,执法人员可做为自我提高的课程自主学习。

  自我提升课:为学员提供课外内容,执法人员可根据喜好选择学习。

  (四)考试设置

  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完必修课后,系统会自动提示可以参加考试,学员可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考试。

  考试分为手机考试与电脑考试,两者可随意选择,试题类型为单选题、判断题与多选题。

  行政执法人员远程网络培训今后将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待账户生成后登录“法治教育网”查看操作手册。

  三、2020年第二批新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考试工作。

  (一)考试人员

  通过市司法局资格审核,参加各行政执法机关组织的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合格的新申领和换发行政执法证人员。

  (二)考试时间

  12月5日上午9:30—11:00。

  (三)考试内容

  考试采取统一线上考试(机考)进行,主要为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内容。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含律师考试和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免于考试。

  (四)考试要求

  1.市直各单位要在12月4日前组织完成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并将考试成绩(纸质版盖章)报市司法局备案。

  2.12月5日的考试链接及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3.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在领取行政执法证件后7个工作日内依法主动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姓名、单位、职务和执法证件号等内容。统一报司法局录入行政执法专栏。

  附件:表格.docx

  联系人:陈冰梅    李小宇

  联系电话:5284383

高平市司法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