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高平市审计局关于印发〈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高审发〔2021〕2号)。
以上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予以废止。
高平市审计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