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水务局(部门)2019年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我市确定的重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
(三)按规定制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意见,并组织指导实施。
(四)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
(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六)负责全市水文工作。
(七)指导全市水库、大坝、堤防等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全市重要河流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市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流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十)指导农村水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十二)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高平市水务局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内设办公室(党办)、计划财务股、规划建设管理股、水文水资源管理股和农村水利水保股5个股室。
下属3个全额事业单位,分别为高平市水利综合服务所、高平市水政监察大队和高平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其中:高平市水利综合服务所财务非独立核算,纳入水务局机关进行核算;水政监察大队和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分别设置两个账套进行独立核算,共用水政监察大队银行账户。
纳入高平市水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包括:
高平市水务局机关(含高平市水利综合服务所),高平市水政监察大队和高平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水务局机关
(一)2019年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各项收入共计146516552.01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023302.0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493250元。2019年收入比2018年收入增加33988116.36元,增长比例为30.2%。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增加了3项工程,包括许河河道治理工程、野川原村水保工程和侯庄节水工程;以及新增南部两河湿地工程短缺资金和城市第三水厂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等项目资金。
(二)2019年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支出共计152310805.19元,其中:基本支出6861381.04元,项目支出145449424.15元。明细如下:
1.基本支出6861381.0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09180.6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5490.3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9330元、资本性支出17380元。比2018年减少341115.84元,减少比例为4.74%,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的减少,原因为2019年度单位人员退休数量减少3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减少。
2.项目支出145449424.15元。比2018年增加48545764.55元,增长比例为50.1%,主要是2018年度新增许河河道治理工程、野川原村水保工程和侯庄节水工程3项工程,以及新增南部两河湿地工程短缺资金和城市第三水厂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项目资金等。
(三)结转和结余情况
1.年初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初结转13602016元,全部为项目支出结转。
2.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7807762.82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0333元,项目支出7797429.82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高平市水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422870.36元,比2018年减少2092.64元,减少比例为0.49%,与2018年基本持平。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2019年预算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去年无变化。
2019年支出合计40876.84元,比2018年减少13055.52元,减少比例为24.21%。具体明细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较去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525.84元,比2018年减少10830.52元,减少比例为21.94%,主要为车辆维修费的减少,因2019年加强了对车辆的使用管理,通过2018年对车辆大部件的维修,提高了车辆的使用效能,2019年对车辆的维修减少;
公务接待费支出2351元,比2018年减少2225元,减少比例为48.62%,主要原因为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我局在各类采购中,均按政府采购等法定程序进行。2019年度政府采购决算4344437。其中:货物采购75937元,服务采购4268500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高平市水务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8.50万元,通用设备211.25万元,专用设备37.3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36.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2辆(编制2辆),均为机关一般公务用车。
(八)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19年度预算中许河高平段河道治理工程、野川原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2017年农村供排水及污水治理工程、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张峰供水东延工程(二期)贷款本金及利息偿还、第三水厂项目运行费用及征地补偿等1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价,评价结果均为优秀,达到了年初预算设定目标。
二、水政监察大队和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一)2019年收入决算情况
高平市水政监察大队2019年收入决算5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0000元。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356.88元。
上年财政拨款收入500000元,本年度较上年增减无变化。
(二)2019年支出决算情况
高平市水政监察大队2019年支出决算441203.27元。 其中:项目支出441203.2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4577.27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6626元)。
年末结转结余资金88153.61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88153.61元。
上年项目支出481380.47元,本年度较上年减少40177.2元,下降8.35%,原因为当年市机关事务局收回本单位2辆业务用车,车辆运行费用减少。
(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0元。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由市机关事务局收回2辆公务用车,保留1辆执法执勤业务用车,业务用车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和核算范围,因此本年度“三公”经费公务用车支出为零。
(四)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9年高平市水政监察大队年初预算共安排两个项目,分别为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综合业务费、水政执法及水土保持监督经费,两个项目全部参加绩效考评,评价结果全部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