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高平市水务局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市水务发展规划,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市确定的重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供排水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
(三)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六)负责全市水文工作。
(七)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全市河流、水库及河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
(九)指导全市农村水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十一)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
(十二)负责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开展全市水务行业的科技和外事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渔业、渔政、渔船检验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对全市水务基本建设项目的稽察、监督。
(十六)指导全市水务行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七)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高平市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包括:
水务局机关(含高平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高平市水政监察大队和高平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3个单位。3个单位财务分别独立核算,其中水政监察大队和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分别设置两个账套,共用水政监察大队银行账户。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三公经费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水务局机关
(一)2017年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各项收入共计68262363.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737871.49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6573671.4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164200元),其他收入10524492.44元(以前年度结转结余524492.44元,2016年省级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资金-南部两河湿地建设10000000元)。
明细如下:
1.高平市水务局67912363.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387871.49元,其他收入10524492.44元。
2.高平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财政拨款收入350000元。
(二)2017年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共计69330882.88元,基本支出3174140.25元,项目支出66156742.63元。其中:
1.高平市水务局68964935.03元,其中:
基本支出3174140.25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93881.9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6363.3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6764.98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7130元。
项目支出65790794.78元。
2.高平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项目支出(水利安全监督经费)365947.85元。
(三)结转和结余情况
1.年初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初结转7263251.84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3176元,项目支出结转7250075.84元。
(1)高平市水务局机关年初结转7157315.53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3176元,项目支出结转7144139.53元。
(2)高平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经费年初项目结转105936.31元。
2.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6194732.89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64000元,项目支出结转5830732.89元。
(1)高平市水务局机关年末结转6104744.43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64000元,项目支出结转5740744.43元。
(2)高平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经费年末项目结转89988.46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2017年预算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
2017年支出合计74415.54元,分项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749.54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666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44000元,2017年度我局在货物类采购中,均按政府采购等法定程序进行。2017年度政府采购决算18240元。其中:货物采购18240元。
(六)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单位根据市财政局有关文件精神,对2017年度预算中2016年新增粮食产能、2016年小型水库移民扶助、丹河人工湿地养护和水利工程质监站经费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价,评价结果均为优秀,基本达到了年初预算设定目标。
二、水政监察大队和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一)2017年收入决算情况
高平市水政监察大队2017年收入决算40000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000元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29771.1元。
(二)2017年支出决算情况
高平市水政监察大队2017年支出决算859033.75元。 其中:基本支出859033.7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3208.75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825元)。
年末结转结余资金10737.35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0737.35元。
(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43431.01元,其中:公务用车支出43431.01元。
(四)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7年我单位年初预算共安排两个项目,分别为水资源管理及征收业务费、水政执法及水土保持监督经费,两个项目全部参加绩效考评,评价结果全部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2016年其他收入指拨入以前年度结余资金)。
3.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