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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水务局

高平市水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 2021-05-27 发布机构: 高平市水务局

高平市水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我市确定的重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乡(镇、办)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意见,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全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节约用水相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市水文工作。负责全市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规划、建设和管理。编制全市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全市水库、大坝、堤防等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组织指导河长制工作。负责维护河道运行秩序及河道工程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河流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市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流水系连通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乡(镇、办)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高平市县域水网骨干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十)指导农村水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中型灌溉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全市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十二)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贯彻执行水利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协调跨乡(镇、办)水事纠纷,开展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编制全市水务行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监督实施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办理有关水利涉外事务。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

高平市水务局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正科级建制,2021年度水务局部门预算主要包括水务局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高平市水务局部门预算的单位包括:

高平市水务局本级

高平市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高平市水务综合行政执法队

高平市水资源事务中心

纳入预算范围的在职在册人员共36人。

(二)内部机构设置

水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党办)、计划财务股、规划建设管理股、水文水资源管理股和农村水利水保股5个股室。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见附件)

一、预算收支总表

二、预算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预算支出项目分类明细表

五、人员类及运转类公用预算明细表

六、其他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资金明细表

七、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资金明细表

九、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七、新增资产预算资金明细表

十八、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高平市水务局2021年收支预算5363.5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166.70万元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196.8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6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68.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6.86万元、农林水支出4312.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29万元。比2020年减少2924.48万元,减少比例为35.29%,主要原因为本年预算资金中不包括提前下达的上级基建项目资金等转移支付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高平市水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166.70万元,比2020年减少1268.62万元,减少比例为19.71%,主要原因为本年预算资金中不包括提前下达的上级基建项目资金等转移支付资金。

1.2021年基本支出420.95万元,比2020年减少297.47万元,减少比例为41.41%,主要原因为2021年下属差补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未列入本年基本支出预算进行申报,而是列入项目支出-其他运转类进行申报。

2.2021年项目支出4745.75万元,主要用于张峰供水东延二期工程贷款本息偿还、城市第三水厂项目运行、许河河道治理工程、南线水源置换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供排水工程前期工作经费等项目,比2020年减少971.15万元,减少比例为16.99%,主要原因为本年预算资金中不包括提前下达的上级基建项目资金等转移支付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高平市水务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96.86万元,主要为2018年农村供排水及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短缺资金和沟坝地治理项目质保金。比2020年减少867.38万元,减少比例为81.50%,主要原因为张峰供水东延工程(二期)贷款偿还项目2020年以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本年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高平市水务局“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因公务用车老化,加之脱贫攻坚下乡检查次数增多,公务用车维修费、加油费等比上年适当增加;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原因为为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

高平市水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4.15万元,其中:公务费23.94万元,取暖费8.24万元,工会经费2.84万元,福利费8.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2万元,公务员交通补贴7.1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21万元,增长比例为2.29%,主要为公务员交通补贴增加,因部分公务员职级变化公务员交通补贴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高平市水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42.3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683.61万元,政府采购主要为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丹河流域(高平段)生态修复与保护详细规划编制、山洪灾害预警平台(系统)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上年末高平市水务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8.50万元,通用设备222.36万元,专用设备62.1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38.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2辆(编制2辆),均为机关一般公务用车。

六、绩效管理情况

高平市水务局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38个4942.61万元,绩效目标填报均已按市财政局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其中金额较大的项目有张峰供水东延二期工程贷款本息偿还988.62万元,主要用于偿还张峰供水东延工程(二期)建设资金贷款本息,保障还款资金和工程的正常运行;城市第三水厂项目运行费用500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水厂的日常运行,保障运行正常;许河高平段河道治理工程资金330.29万元,主要用于许河河道治理,提高河道行洪能力,保护两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南线水源置换工程资金302.17万元,用于利用张峰水库水源,置换高平市部分生活及工业取用的地下水,保障我市高铁新区、食品加工园区、天源化工厂、南部11个村庄居民生活用水。

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七、其他事项说明

高平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平市水务综合服务中心财务非独立核算,所有预算均纳入高平市水务局本级预算;高平市水务综合行政执法队和高平市水资源事务中心财务分别独立核算,在职在册人员基本支出部分纳入水务局本级预算,专项业务费及项目支出在各相应单位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七、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八、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